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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柴油被严厉打击,再次扰乱成品油市场

走私柴油被严打,这种油又来扰乱成品油市场了!

大量进口的轻质循环油被勾兑成非标柴油,以低价挤占市场,造成巨额税收流失,用油车辆还成为“移动的污染源”

仅纳税环节每吨损失至少1500元,单位硫含量超标1700倍。一个完整的产业链已经形成,利润可以达到50%.

新华社每日电讯记者近日在广西、福建等沿海地区采访了解到,在打击走私柴油的高压形势下,大量享受关税优惠政策的进口轻油经过调合加工后形成非标柴油,迅速低价占领市场,扰乱成品油市场秩序,造成税收巨大损失,油罐车成为“移动污染源”。

基层执法人员表示,目前治理轻循环油混乱仍面临“无法可依”的困境,建议完善法律法规,理顺工作机制,形成联合治理合力。

原料零关税进口,勾兑循环油替代走私油

国家对成品油走私的打击力度不断加大。但从2019年开始,沿海部分社会经营者使用零关税进口的轻循环油,对非标油进行加工调浆,大量投放市场。

据介绍,轻循环油是原油生产中的中间循环原料,可以与航空煤油混合形成非标准柴油,成本低,工艺简单。轻循环油从东盟成员国、韩国等地进口,享受优惠税率甚至零关税。

记者多方调查发现,围绕这类非法油已经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产业链:贸易商进口后卖给油理员,——油理员调成油卖给批发商,——批发商分发给工地、厂矿或“自流式黑”(即自建坦克、移动加油车、黑油点),——“自流式黑”后零售给码头车辆。

汇通物流(防城港)有限公司位于港口地区,是广西防城港市的大型石油仓储企业。大量轻循环油进港后运至本企业油库。

晚上,记者在厂外看到,道路两旁停着四五十辆油罐车。根据车牌,这些车辆来自广西、河南、四川、贵州等10多个省份。在厂区外的服务窗口,10多名油罐车司机聚集在一起报告油品运输情况,工作人员迅速将订单信息登记在《油罐车进出登记表》上。

记者从“循环油”运输登记表中随机抽取两艘油轮,利用交通部门的GPS系统查询其行驶轨迹。发现两辆卡车分别在南宁市三金小学和南宁市加斯茨油库卸油。

据业内人士介绍,这两个地方都是轻循环油的调配点,非标油从这里运到社会加油站、工地或者直接卖给码头车辆。

“以前‘走私石油’,现在‘流通石油’。”中国石化广西石油公司经营管理部工作人员李对记者表示:“据初步统计,2020年广西市场非法用油约200万吨,包括海上走私成品油和陆上加工非法油,其中约100万吨为柴油掺兑轻循环油。”

近日,记者在广西钦州、防城港、玉林等地采访时,看到不少“黑油车”停靠在港区附近和主干道两侧。这些油罐车大多是由过时的五菱轿车和面包车以及内置油箱改装而成,随时为大型卡车和货车提供柴油服务。

记者在一个名为“标准吨时代物流信息集团”的微信群里看到,不时有人用代码发送供货信息,如“防城港北部湾大道注水点在下水阁注水点后150米”等。

在汇通油库外等候的江西牌照油罐车司机石某说:“过去,走私油是运输的。这两年司机被打得太狠,被抓了会被判刑。现在循环油生意很好。它是透明的

据行业分析师介绍,以2020年7月为例,进口商进口的轻油价格约为每吨3100元,非标油市场批发价约为每吨3650元,零售价约为每吨3750元。同期,合规企业柴油批发零售价格约为每吨5350元和6400元,差价分别高达1500元和2650元。在一些“油黑点”,非标轻循环油价格高达每吨近4700元,整个产业链利润可达50%左右。

记者采访发现,一吨成品柴油在炼制和化工过程中要缴纳1400元左右的消费税,而销售过程中要缴纳130元左右的增值税,还要缴纳其他税费。即使考虑到部分非标油在销售过程中已经缴税,非标油流入市场在缴税过程中平均损失至少1500元。

“轻循环油非标油价格低,利润率巨大。可以说是赚税钱。”李说,“按照广西市场每年流通的100万吨左右的轻循环油非标油,就相当于流窜

十几亿元的税收。”

记者采访发现,以轻质循环油调和油为代表的非标油乱象在广西、福建、浙江等多地普遍存在,各地多次进行专项打击。

“从2019年起,对加油站购进油品不按规定入账、隐瞒销售收入、不如实申报等涉税违法行为启动专项检查。”广西壮族自治区国税局稽查局一级主任科员梁文基说,“2019年对842个民营加油站进行检查,发现209个存在偷逃税问题,2020年增加了对运输和仓储企业的检查,又发现109个,累计查补税款1.6亿元。”

此外,以轻质循环油加工而成的非标油,经脱硫加氢后,其品质绝大部分达不到国标要求,不少车辆成为移动的大气污染源。

“按照现行国六标准,每千克柴油含硫量不超过10mg,但在查处的案件中发现,轻质循环油非标油单位含硫量往往严重超标,大部分超过1000mg,不少达到5000mg,执法人员查到最高的达到17000mg,比标准高出约1700倍。”李敏隆说。

打击面临“无法可依”困境,市场治理难度大

基层执法人员表示,目前石油成品油管理有关法规被废止,打击轻质循环油非标油面临“无法可依”困局,市场治理难度大。

2019年8月有关部门取消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格审批,并将零售经营资格审批下放到地市级人民政府。2020年7月1日,《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和《原油市场管理办法》也被废止。

多位一线公安民警反映,上述两个办法废止后,“有的调油商认为市场完全放开了”。

相关法律法规缺失,还造成公检法机关在打击非标油过程中认定不同。广西钦州一名公安分局局长说,“办法废止后,2020年分局办理了两起非标油案件,但在以非法经营罪移送检察院时,都因为证据链不充分,被移交给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只能进行行政处罚。”

记者了解到,闪点低于60摄氏度的油品属于危险化学品,可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进行处罚,数额达到一定标准即可入罪。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治安总队一级警长王军说,近年来公安机关查获的以轻质循环油为代表的非标油中,送第三方机构检测发现,极少有油品闪点低于60摄氏度,不法分子通过改进工艺提高闪点,逃避法律制裁。

违法成本低,降低了执法震慑作用。广西、福建多地办案民警表示,实际中通常适用非法经营罪打击非标油,案值达到5万元以上才予以入刑。

“执法时发现,不法分子往往单笔转账金额控制在5万元以下,频繁更换收账微信或支付宝账号或使用他人账号进行收款,案值金额小,构不成入刑条件。”广西一位民警坦言。

法律法规亟待完善,治理合力有待形成

多位受访的基层执法人员建议,系统治理轻质循环油市场乱象,必须完善法律法规,理顺工作机制,形成打击合力。

针对成品油市场领域的法律空白,应加快出台关于促进石油成品油流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地市级人民政府也应尽快针对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许可出台实施细则,明确实施部门、审批程序、监管举措等。

记者调查发现,除轻质循环油外,成品油市场还存在“化学试剂油”“导热油”“变压器油”等花样繁多的名目,他们与正规柴油成分及功能类似,通过不断变换品名打政策法规“擦边球”。执法人员建议,由市场监督管理、公安、税务等部门联合出台针对此类非法油品的管理办法。

除了形成打击合力,还应该理顺工作机制,形成治理合力。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广西等地仍由商务部门牵头负责成品油打非、打私工作,多位一线执法人员建议,在机构改革后,建议明确以市场监督管理、公安等为牵头部门,开展专项行动,强化对非标油非法销售、运输及偷税漏税等行为的全链条打击。

部分业内人士建议,有关部门应科学评估轻质循环油进口税收政策,对于进口轻质循环油并非作为化工原料而实际用于流通领域销售的,需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一经查实,应按照成品油标准补缴消费税,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记者王成、何丰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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