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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耕地植树”初步调查报告:全面整改

关于丰润区耕地种树的初步调查情况通报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针对中央广播网4月20日播出的《河北省百亩耕地植树:麦苗被迫让位给树苗》中反映的问题,市政府办公室、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和农村局、 市纪委、市委监察局和市政府成立联合调查组,对丰润区进行实地调查核实。 现将调查核实情况通知如下:

一、调查与核实

经调查,3月1日,丰润区部署在城市北部种植苗木,实施绿化,实行间作套种模式,主要种植花生、大豆等粮油作物,套种苗木。该项目由丰润区城乡融资建设有限公司(丰润区国有企业独资公司)实施,冯润镇负责土地出让和土地租赁。3月26日,施工队进入现场播种。

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组织专业技术队伍实地调查确认,协议实际签订,种植苗木面积448亩。其中,按土地性质,耕地437.56亩(非基本农田,一般农田),未利用地9.76亩,建设用地0.68亩。按土地用途划分,有白地427亩,麦田21亩(受损麦田2.11亩)。此外,还挖掘了19.35亩未签订协议的麦田(一般农田)(1.9亩麦田受损),未种植树木,共造成4.01亩麦田受损。

二、处置意见

联合调查组表示,丰润区不了解中央关于加强耕地保护的要求,政策偏颇,职能部门监管不力。在耕地上种植苗木违反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号文件中的“(4)明确的耕地优先利用”。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和用途管制,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和其他农业用地,并立即进行彻底整治。

一是丰润区对间断性种植的448亩苗木进行移栽,对占用的土地进行深度疏松,达到栽培条件。第二,对小麦幼苗受损的农民,应根据相关政策给予经济补偿。三是市、区农业和农村部门引导乡镇组织群众及时准备和耕种受损麦田和荒地,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工作,取得群众的理解,保证春季农业生产不受影响。四是纪检监察部门要查处丰润区存在的政策偏差、监督管理不力、群众工作马虎等问题。

唐山市政府和丰润区政府真诚感谢媒体的监督。他们会吸取深刻的教训,举一反三。组织全市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的调查和整改,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切实保护耕地资源。

唐山联合调查组

2021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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