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6月9日电(记者杜)为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投向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农村金融服务,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近日联合发布《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办法》(以下简称《评估办法》),自今年7月4日起正式实施。
据记者点评,《评估办法》共分5章21条,明确了评价对象、评价指标和方法、评价程序、评价结果和应用,强调对新型农业经营实体和小农户的支持。
《评估办法》明确了金融机构服务农村振兴的考核指标可以分为定量和定性两类,其中定量指标权重为75%,定性指标权重为25%。其中,金融机构服务农村振兴考核量化指标包括贷款总额、贷款结构、贷款比例、金融服务、资产质量五大类,定性指标包括政策落实、制度建设、金融创新、金融环境、外部评价五大类,加分扣分。
《评估办法》指出,服务农村振兴的金融机构考核每年考核一次,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资产规模、网点数量、客户群体等标准分为四个等级。
《评估办法》强调,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可以将评估结果作为履行货币政策工具运用、市场准入管理、金融监管评级、机构审批和设立、业务范围调整等宏观调控和金融监管职能的重要参考。
业内人士表示,《评估办法》为金融机构服务农村综合振兴提供了指导,明确了方向,体现了金融服务农村振兴的新实践和新要求,突出了金融对农村振兴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加强了评估工作的激励和约束作用,有助于督促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村振兴的支持和服务。
兆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伟表示,下一步,金融机构要立足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服务需求,创新经营模式和产品服务,帮助农业做强;基于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发展农村绿色金融,帮助农村变美;围绕“小康生活”目标,加快发展农村普惠金融,推进“金融加金融智能”模式,帮助农民致富。
值得注意的是,为完善考核机制,引导信贷资金优先投向农村振兴,银监会普惠金融部一级巡视员毛表示,银监会除发布《评估办法》外,将继续引导银行建立健全服务农村振兴的内部机构,优化完善专业化运行机制。
“我们鼓励银行在内部资金转移定价、成本安排、人员配备、考核激励、尽职调查和不良容忍度等方面对农村振兴金融业务进行政策倾斜;增加农村振兴信贷供给,在实现全国同口径涉农贷款余额持续增长的基础上,要求农业发展银行和大中型商业银行实现普惠涉农贷款增速高于自身贷款增速的目标。指导银监局提高辖区内县域信贷资金的适应性,满足县域有效资金需求。”毛对说:
数据显示,截至今年一季度末,我国涉农贷款余额达到40.7万亿元,实现多年持续增长。其中,涉农普惠贷款余额8.1万亿元,同比增长19.9%,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