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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生视力监测结果分别在春季和秋季学期提交

记者17日从教育部官网了解到,教育部近日发布《关于做好中小学生定期视力监测主要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教育部门指导当地学校推广实施视力监测,学校和家长应及时查阅监测结果,学校和幼儿园应及时提醒和教育中小学生和视力异常儿童,并告知家长带孩子到眼科医疗机构进一步检查确认。学校应指定专人负责提交中小学生视力监测主要信息数据,并通过全国学生体质健康报告系统每年春秋学期提交一次中小学生视力监测结果。加强学校、幼儿园、医院、医务室(保健室、保健室等)的实力。),按标准配备校医,配备视力监测和检查设备,确保中小学生和儿童视力监测工作的开展。(记者王鹏)

春季和秋季学期分别报送中小学生视力监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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