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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已全面实施中国特色企业新学徒制

新华社北京6月22日电(记者姜琳)记者22日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获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资委、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华全国工商联近日发布意见,要求全面实施以“招生为招、进企业为招生、校企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中国特色企业新学徒制。

这《关于全面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 加强技能人才培养的指导意见》要求,中国特色企业新学徒制应以新入职且已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转岗人员为重点,充分发挥企业培训的主体作用,推进培训与考核“双结合”、企业培训基地与学院培训基地“双基地”、企业导师与学院导师“双导师”的培训模式。

意见明确,学徒的培养目标主要是符合企业岗位要求的中层工人、高级工人、技师、高级技师。培育期为1至2年,特殊情况可延长至3年。各类企业可以举办培训班、培训班等形式,采用灵活的学制和学分制等管理手段,按照“一课一计划”开展学徒培训。

意见强调,要完善资金补贴政策,对按规定开展学徒培训的企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补贴资金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账户资金或就业补贴资金中拨付。补贴标准由市(地)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确定。学徒每人每年补贴标准原则上在5000元以上,可结合经济发展、培训成本、物价指数等情况定期调整。

完善企业保障机制,学徒培训期间,企业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支付工资,工资不得低于企业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承担师徒任务的企业导师享受师徒津贴,由企业确定,由企业承担。

要建立奖励激励机制,鼓励企业设立学徒奖学金和学徒津贴,制定职业技术技能水平认定优惠政策,畅通企业间流通渠道。

自2018年以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在全国30个省市全面实施了新的企业学徒制。2019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明确要求三年培训100万新学徒。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数据,从2019年到2020年,全国范围内培训了80多万名企业新学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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