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020国家公务员考试常识判断部分主要考什么
在逻辑判断部分,历年模拟题中的必然性推理题目约占20%-30%,其中1道为朴素逻辑,剩下为命题推理或三段论,当然也有例外,比如在2017年出现了朴素逻辑1拖5的题目,同时,在18年各省联考中也出现了类似的题目,所以在复习必然性推理时除了掌握命题推理的必备公式以外,还要灵活应用朴素逻辑的解题技巧才可保证正确率。
可能性推理以加强型和削弱型为主,占80%-90%,难度较大,其中涉及因果共存和知果求因的论证结构以及求异论证、枚举归纳和可行性分析的论证模型较多,解释型和结论型以及评价型题目只占10%左右,其中结论型题目难度有递增趋势,除考查细节型以外,还涉及概括型题目,这对考生的阅读理解能力提出较高要求,和言语题目关联度较高,有必要引起考生重视,在做题时要注意把握灵活度,不需要将言语和逻辑部分完全割裂开来,在片段阅读中培养的行文脉络分析能力是有助于我们理解所有题型的题干的,尤其是可能性推理和定义判断的题干,故而学好言语对做判断推理题目也是有极大帮助的。在定义判断部分,分为单定义和多定义题型,其中单定义占70%,多定义占30%。
题目的难度较低,虽涉及法学、行政学、社会学及心理学等学科知识,但是通过提取题干关键信息和概括主要特征这两种方法起码可以保证正确率在60%以上,对于难度稍大的题目,可以结合常识去理解定义,以及根据选项特点,如“3+1”选项来排除错误答案.在类比推理部分,常见的题型依然是两项式、三项式和括号式,多项式在国考中出现的概率不大。常见考点以经验常识关系和逻辑关系为主,言语关系在近几年中考查的比例呈现上升趋势,在文学历史常识关系中主要考查的是文学常识,所以从整个命题趋势上看,逻辑和言语之间的界限有逐渐模糊化趋势,考生若想在这个板块中有所突破拔得头筹,有必要在日常生活中多利用碎片化时间进行文学常识以及词汇方面的积累。
在图形推理方面,除常见的类比型、递推型、九宫格型和分组分类型题目以外,近两年出现了立体图形组合嵌套型题目,难度较大,对学生的空间想象能力要求较高,需要学生在学习理论部分时必须要具备“降维”的思维方式,才能在难题上与其他考生拉开差距。
2.2020国家公务员考试常识判断部分主要考什么在逻辑判断部分,历年模拟题中的必然性推理题目约占20%-30%,其中1道为朴素逻辑,剩下为命题推理或三段论,当然也有例外,比如在2017年出现了朴素逻辑1拖5的题目,同时,在18年各省联考中也出现了类似的题目,所以在复习必然性推理时除了掌握命题推理的必备公式以外,还要灵活应用朴素逻辑的解题技巧才可保证正确率。
可能性推理以加强型和削弱型为主,占80%-90%,难度较大,其中涉及因果共存和知果求因的论证结构以及求异论证、枚举归纳和可行性分析的论证模型较多,解释型和结论型以及评价型题目只占10%左右,其中结论型题目难度有递增趋势,除考查细节型以外,还涉及概括型题目,这对考生的阅读理解能力提出较高要求,和言语题目关联度较高,有必要引起考生重视,在做题时要注意把握灵活度,不需要将言语和逻辑部分完全割裂开来,在片段阅读中培养的行文脉络分析能力是有助于我们理解所有题型的题干的,尤其是可能性推理和定义判断的题干,故而学好言语对做判断推理题目也是有极大帮助的。
在定义判断部分,分为单定义和多定义题型,其中单定义占70%,多定义占30%。题目的难度较低,虽涉及法学、行政学、社会学及心理学等学科知识,但是通过提取题干关键信息和概括主要特征这两种方法起码可以保证正确率在60%以上,对于难度稍大的题目,可以结合常识去理解定义,以及根据选项特点,如“3+1”选项来排除错误答案.
在类比推理部分,常见的题型依然是两项式、三项式和括号式,多项式在国考中出现的概率不大。常见考点以经验常识关系和逻辑关系为主,言语关系在近几年中考查的比例呈现上升趋势,在文学历史常识关系中主要考查的是文学常识,所以从整个命题趋势上看,逻辑和言语之间的界限有逐渐模糊化趋势,考生若想在这个板块中有所突破拔得头筹,有必要在日常生活中多利用碎片化时间进行文学常识以及词汇方面的积累。
在图形推理方面,除常见的类比型、递推型、九宫格型和分组分类型题目以外,近两年出现了立体图形组合嵌套型题目,难度较大,对学生的空间想象能力要求较高,需要学生在学习理论部分时必须要具备“降维”的思维方式,才能在难题上与其他考生拉开差距。
3.2017国家公务员中的行测的常识判断部分主要考什么一、国家公务员考试常识判断部分考情简介
按照2017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大纲要求,常识判断主要测查报考者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分析判断的基本能力,重点测查对国情社情的了解程度、综合管理基本素质等,涉及政治、经济、法律、历史、文化、地理、环境、自然、科技等方面。
二、2017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常识部分考点分布情况
常识判断主要测查报考者对有关国情社情的了解程度、综合管理的基本素质等,涉及政治、经济、法律、历史、文化、地理、环境、自然、科技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及其运用,要求报考者通过分析、判断和推理,选出最符合要求的一项。
从考试具体内容上来说,时政部分考生应当多关注国家及国家领导人的时政动态,如重要纪念日、重要会议、重要国际交往、重要讲话内容等。政治部分考生应当多关注国内民生,国家在国计民生方面的政治调整和制度。经济部分考生应当注意近年来国家的经济热点和经济动态,如宏观调控、股市常识、2025制造强国战略等。法律部分的考察通常分为三大块,一是对基础法学理论和法律谚语的理解和分析。二是对重要新法内容变化的了解和掌握,如今年的《不动产登记条例》、《行政诉讼法》、《刑法修正案九》、《广告法》等。三是对传统常识性法律知识的理解和掌握。科技部分的考察也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常规科技常识的考察,主要是物理化学方面的基础知识。二是最新科技常识知识的掌握,如2015年考察的关于新型武器方面的知识。地理、历史、文学部分每年所占比重也较大,考察范围较广,但是难度不大,有些题目并非单纯的死记硬背题,考生考生应该在平时多积累基础常识知识的基础上,注意对于题目特点的分析,找到解题的正确方法。
4.2017年上海市公务员考试常识判断答题技巧是什么一、排除法 如果考生细心的话,便能够发现排除法似乎适合于每一种题型。
在这里,常识判断题也不例外。在考生解答客观题时,排除法便是最有效的解题方法之一。
在这部分题中,考生根据自己平时所掌握的知识,便会轻易的将最不适合题意的选项排除掉。甚至有些题可以直接将其他几项排除掉,选出正确答案。
如果选项中有自相矛盾的,立即排除一个。其实有些题考生即使不能直接通过排除得出答案,也可以减小试题的难度,从而提高答题的正确率。
二、题干分析法 题干分析法,主要适用于题干很长或者带有词语定义的题目。公务员考试是非常严谨的考试,一般不会有废话,题干长就会提供相对较多的信息,尤其是对于词语定义这样的题目,定义本身可能就是答案,这样在做题的过程中,考生可以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分析和斟酌题干上面,然后根据分析,对照选项,就能很快得出答案。
三、逆向思维法 有些考题完全是在考生所熟悉的知识范围以内,部分考生一看到考题后,立马粗心大意、不假思索地就确定答案,要注意考试陷阱或者是正面的反着说,类似的混着列,这就要看同学能不能保持清醒的头脑和辨别力,当然更要看同学的基础知识是否真正扎实而牢固。 四、大胆猜测法 这种方法一般情况下是不可取的,因为它靠的是运气,正确率相当小。
这种方法只有当考生运用其他方法均不能找到试题的正确答案时才可使用。猜测法,其最大的优点是可以避免考生在这种试题上过分深究,陷于其中而不能自拔,从而耗费过多时间并影响考生的情绪。
这种方法虽然是靠运气,有时也有一定的命中率。 五、第一印象法 有些试题,考生会有这样的感觉。
在读完试题及选项的瞬间,大脑便有这样的一个强烈的信号,此题选某项。但静下来仔细考虑时,却又不知道为什么。
这种情况下,考生可以先用其他的方法进行解答。 如果仍不能找到合理的理由来确定正确选项,便可将第一印象的选项选出。
虽然这种选法不能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但这样选出的答案往往是正确的。 六、先问再题法 对于一些常识题目,比如说公共管理题、时事政治题,完全可以先看问题,再看题目。
因为这部分题目,很多知识平时都学会了,所以可以很快作答,从而减少做题时间。
5.行测常识判断怎么复习您好,上海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一、常识判断题型分析
常识判断题一般为两种:一种是题干给出一个常识性的现象,备选项提供了这一现象产生的四种原因,要求考生选出最合理的;另一种是单纯性的知识测试,要求考生对题目涉及的知识要有一定的了解,并从备选项中找出正确答案。无论是哪一种题型,涉及的知识面都非常广,考试范围包括一个人从记事起到考试时的全部生活常识积累。现在地方公务员考试大部分还是沿用传统考核方式,但中央国家机关主要考察的是法律常识,考核的范围缩小了。
二、常识判断的备考策略
根据命题要求和备考规律,花专门的时间来进行常识的备考是不可取的,更不需要买所谓的常识部分的备考书!一些关于常识判断方面的辅导班和辅导书都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务员考试激烈竞争的产物,实际上都是误导考生,只能在短时间内扩大考生的知识面,考试中不太可能出现这些内容;时间和金钱的浪费是次要的,重要的是影响考试。根据考试要求,考生要重视平时的知识积累,在平时的学习、生活、工作中善于观察、勤于思考,对于基础性的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技以及历史人文常识要能够巩固掌握,对于社会中的新鲜事物、科技领域的新进展,要通过多看报纸、电视、网络等途径了解熟悉。平时积累少的同学也不用担心,这个方面的差距不会很大,试题的分值也比较低。如果遇到要考察时事政治,就最近发生的国内外时事进行集中关注还是很有必要的。
有一点要特别提醒考生注意,现在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主要考察法律常识,很多同学认为考察范围缩小了,可以通过系统长时间的复习掌握掌握部分知识,这实际上是一种不知道命题要求的错误的想法。前文已经提到,这些法律常识是考生在日常生活中应该知道的生活常识,不需要专业的法学知识,更没有必要花大量的时间进行专门复习,根据新天地培训学校对学员的跟踪调查发现,从历年的考生辅导情况来看,很多考生在法律常识部分花费大量的时间,但效果和没有复习的考生基本相同。
三、常识判断的解题方法
由于每个人本身的知识局限性,不可能有人把常识部分的所有题目做对,这样一来,如何应对不会做的题就很重要,但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具体的解题技巧公务员考试网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种:
(1)排除法。如果考生细心的话,便能够发现排除法适合于大多数题型。在这里,常识判断题也不例外。在考生解答客观题时,排除法便是较有效的解题方法之一,在这部分题中,考生根据自己平时所掌握的知识,便会轻易的将最不适合题意的选项排除掉。甚至有些题可以直接将其他三项排除掉,选出正确答案。如果选项中有自相矛盾的,立即排除一个。其实有些题考生即使不能直接通过排除得出答案,也可以减小试题的难度,从而提高答题的正确率。
(2)去同存异法。这种解题技巧适用于考生对题目不能做出准确判断的情况。当考生在阅读完试题题干和所有选项后,如果发现选项中有内容或者特征大致相同的,就可以将其排除掉,并保留那些差别较大的选择项,再将剩余的选项进行比较、判断,最终确定符合题意的答案。这样做的目的是缩小目标,提高答题的准确率。
(3)第一印象法。有些试题,考生会有这样的感觉。在读完试题及选项的瞬间,大脑便有这样的一个强烈的信号,此题选某项。但静下来仔细考虑时,却又不知道为什么。这种情况下,考生可以先用其他的方法进行解答。如果仍不能找到合理的理由来确定正确选项,便可将第一印象的选项选出。虽然这种选法不能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但这样选出的答案往往是正确的。
(4)比较法。在解答单项选择题时,考生可以将各个选项同题目要求进行纵向比较,并根据各自同题意要求差异的大小来确定最符合题意要求的答案。
(5)大胆猜测法。这种方法一般情况下是不可取的,因为它靠的是运气,正确率相当小。这种方法只有当考生运用其他方法均不能找到试题的正确答案时才可使用。猜测法,其最大的优点是可以避免考生在这种试题上过分深究,陷于其中而不能自拔,从而耗费过多时间并影响考生的情绪。这种方法虽然是靠运气,有时也有一定的命中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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