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如何规定
第四十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一条 以买卖等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十二条 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第五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或者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诉讼须知哪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提起诉讼时,须提交以下证据材料: 1、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因人身受到损害到医院进行治疗的,须提交就诊医院的诊断证明、医药费收据、处方、住院费用明细等相关就医证据材料; 3、要求赔偿交通费损失的,须提交与就医时间相一致的车票存根; 4、要求赔偿误工损失的,须提交就诊医院出具的休假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因误工所减少的收入情况证明,如月收入数额已超过国家纳税标准的应提交纳税凭证; 5、要求赔偿护理费损失的,须提交就诊医院出具的护理证明、护理人员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因误工所减少的收入情况证明,如属雇佣护工进行护理的,须出具与用人单位的用工协议及护理费票据; 6、要求赔偿营养费的,须提交就诊医院出具的需要加强营养的证明、营养费票据; 7、因道路交通事故导致伤残的或认为可能致残的,伤残鉴定应在治疗终结完毕后进行。
如要求进行伤残等级鉴定的,则应在起诉时一并提交伤残鉴定申请。 8、因道路交通事故导致伤残或死亡的,如要求赔偿被扶养人生活费的,须提交被扶养人的身份证明、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与被扶养人关系证明,如被扶养人为受害人父母的,须提交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其父母的子女情况证明; 9、要求赔偿其他损失的,须提交相关证明,如要求住宿费的,须提交相关票据等。
3.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有哪些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情况如下: 一、出现交通事故及时报案,积极救治,不破坏现场 1。
发生交通事故,尤其是重大交通事故,应当首先报警,等待交通部门进行现场勘验,搜集证据,以便于出具责任认定书。正确合理的责任认定书是基于比较完整的现场作为依据,所以事故各方当事人应当注意保留现场,这里机动车一方应当着重谨记这一点。
因为如果是机非事故,破坏现场的代价可能是机动车方的全责。 2。
交通事故中往往会有人员的伤亡出现,这时作为事故的责任方,应当积极予以救治。首先应当拨打120急救电话,如果离医院较近,可以选择非出事故车辆,将伤者送医治疗。
事故的非责任方,也应当秉着人道主义原则,对伤员进行救治,这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3。
事故现场对交通事故的定性和分责有着非常重大的意义,事故各方当事人都应当维护事故现场不遭破坏。出现交通事故,尤其是重大交通事故,往往涉及刑事责任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出现重大交通事故,如果承担全责或者主要责任,就要承担刑事责任,那么交通队的责任认定对肇事司机是否承担刑事责任至关重要,而交通队认定事故各方责任的依据为事故现场、车辆性能和司机过错等几方面,以事故现场为主。
如果事故现场遭到破坏,往往导致无法认定实际责任,而以法律推定责任这种方式对于机动车一方是非常不利的,机动车作为高危行业,对自己有无责任享有举证责任,所以如果无法勘验现场,导致推定事故责任,往往机动车一方会承担全责,极少部分为主责,次责和无责几乎没有可能性。 二、及时联系保险公司 无论事故车辆投保的是交强险还是商业险,都应当在事故发生后及时报案(各个保险公司的规定不一一般为24小时至72小时不等),这样才能顺利进行保险理赔,有利于减少投保人的经济损失。
三、诉讼时间点 1。交通事故发生后,交通队介入调查,待交通队下发事故认定书后,各方才能就自己的损失提起诉讼。
2。受伤人员在责任认定确定后,可以就自己已经花费的费用提起诉讼,但本律师认为,作为伤者如果自己有能力垫付医疗费等费用,尽量在第一次治疗完毕后提起一次诉讼,二次手术并鉴定伤残后,进行第二次诉讼,这样既保证了自己的权利,又节省了诉讼资源。
3。 作为财产损失的当事人,应当就自己的损失进行鉴定,确定损失额度,便可诉讼,不要耽误。
四、诉讼前的准备 交通事故案件虽说比较普遍,但却属于比较复杂的案件,诉讼前的准备工作至关重要,作为律师从事专业的法律工作都要专心细致,对于普通老百姓简直是无从下手。 首先,一般的交通事故案件的赔偿项目大概有医疗费、误工费、陪伴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鉴定费、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死亡案件还有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有财物损失和车辆损失的还包括车辆损失费、停车费、鉴定费、拆解费、定损费及其他财产损失等诸多费用,根据案件的不同,赔偿项目有所差异,但是基本包括其中。
上述所有损失费用的项目,基本上都应当在诉讼前将相应损失的证据、标准、计算依据及数额准备好,否则在诉讼中会处于不利地位,法院很难支持没有证据的赔偿项目。这些复杂的工作,必须做到细致入微,不能有所疏漏。
其次,查清对方当事人的身份、住址和联系方式,以便于法院通知被告,这里需要调查的一般多为保险公司和法人当事人。 再次,需要准备必要的诉讼费、鉴定费及律师代理费等费用。
五、诉讼程序 经过上述的准备,再书写起诉状进行立案后,法院正式介入,进行审理和判决。法院的审理程序一般分为立案、审理、判决和执行四个阶段。
1。立案 原告将证据材料及起诉状准备妥当后,到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予以立案,一般审查时间最长为七天,当事人缴纳诉讼费用后,法院才算正式立案。
洛阳市的法院一般都能当天审查立案,其他省市法院则规定不一。 2。
审理 经过给被告送达和给予其答辩期及举证期限后,法院会确定开庭时间。审理程序一般分为事实调查、举证、法庭辩论、法庭调解和最后陈述几个阶段(在此不再展开叙述),由法官主持庭审程序,律师参与其中,维护本方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3。判决 开庭审理后,法院一般会选择择日宣判,一审判决后,各方当事人均有上诉的权利,这是法定权利,无论对判决结果满意与否。
4。执行 执行阶段是必须由当事人另行申请才能启动的程序,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两年,起始时间为判决生效后,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
如果当事人在两年以内没有申请执行,法院视为该案已经自行履行完毕,不再受理申请执行程序,那么当事人也就丧失了追回赔偿款的希望。如果当事人已经申请执行,那么该执行案件是以申请人得到全额赔偿款为终结的。
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相关规定有哪些第四十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一条 以买卖等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十二条 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第五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或者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5.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诉讼须知什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诉讼须知如下: 一、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提起诉讼时,须提交以下证据材料: 1、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因人身受到损害到医院进行治疗的,须提交就诊医院的诊断证明、医药费收据、处方、住院费用明细等相关就医证据材料; 3、要求赔偿交通费损失的,须提交与就医时间相一致的车票存根; 4、要求赔偿误工损失的,须提交就诊医院出具的休假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因误工所减少的收入情况证明,如月收入数额已超过国家纳税标准的应提交纳税凭证; 5、要求赔偿护理费损失的,须提交就诊医院出具的护理证明、护理人员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因误工所减少的收入情况证明,如属雇佣护工进行护理的,须出具与用人单位的用工协议及护理费票据; 6、要求赔偿营养费的,须提交就诊医院出具的需要加强营养的证明、营养费票据; 7、因道路交通事故导致伤残的或认为可能致残的,伤残鉴定应在治疗终结完毕后进行。
如要求进行伤残等级鉴定的,则应在起诉时一并提交伤残鉴定申请。 8、因道路交通事故导致伤残或死亡的,如要求赔偿被扶养人生活费的,须提交被扶养人的身份证明、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与被扶养人关系证明,如被扶养人为受害人父母的,须提交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其父母的子女情况证明; 9、要求赔偿其他损失的,须提交相关证明,如要求住宿费的,须提交相关票据等。
二、财产损失赔偿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 因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导致财产受到损害时,提起诉讼须提交下列证据材料: 1、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为修理事故受损车辆所支付的修理费用的发票及修理清单; 3、其他损失的相关票据,如交通费损失须提交车票、误工损失须提交工作单位出具的因误工所减少的收入情况证明等; 4、如要求赔偿车辆贬值损失须在起诉时一并提交车辆贬值鉴定申请书。
6.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如何维权第四十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一条 以买卖等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十二条 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第五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或者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7.交通事故索赔小常识有哪些交通事故索赔小常识如下: 1。
己方全责 并线时没有避让直行造成事故,你应负全责。这时找交警开责任认定书,有可能被扣分罚款,所以300元以下的小剐小碰强烈建议私了。
如果你实在不想再掏钱修车,可以按照单方事故索赔。如果事故比较严重,当然只能请交警同志了,然后扣分罚款开事故单,双方一起去定损索赔。
如果是自己手潮倒车撞在了树上,那就是名正言顺的的单方事故了,立刻报案。几天之内定损员出现场时,会通过电话让你把车开到事故现场,然后将车的损伤部位和树凑在一起拍张照片,后面就是正常的定损理赔程序。
2。对方全责 正常行驶突然被从胡同中拐出来的车撞到,对方又自认全责,第一选择是和肇事方私了,由对方现场掏修车钱然后一拍两散,以后抽个时间自己把车修好,这也是最理想的解决途径。
有些人拿了修车钱后还去保险公司走单方事故,反而利用事故赚了钱,这种做法反正我们不提倡。如果刚好碰上损失比较大交警同志过来后,要积极指认对方的违章行为,然后和肇事车一起去对方的保险公司定损。
3。责任对等或“肇事方”逃逸 对等责任是最好解决的一类事故,请交警同志过来开事故单,然后各自报案索赔。
如果交通事故发生后“肇事方”逃逸,那麻烦就比较大了。尤其在损失很大的情况下,无法走单方事故,只能请交警同志过来勘验现场立案侦查,然后由保险公司代为追偿。
在事故损失比较小的情况下,比如车停在小区里不知被谁剐了一下,那你可以找小区的物业开个证明(一般开不出来,因为收费停车场有义务保证车辆停放完好,最终的结果往往是你和物业公司与保险公司三方的扯皮大战),然后去保险公司索赔;当然最好的方法还是走单方事故,报案定损。
8.交通事故小常识有什么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公用道路行驶过程中,发生意外,造成人畜伤亡、车辆物品损毁的事件,交通事故现场勘查是交通事故调查取证工作中重要的一道工序,目的是为了发现和收集痕迹物证,查明事故原因,判明事件性质。
一、现场查勘的主要内容包括: 1。 车辆刹车痕迹。
据此判断肇事前车辆行驶速度及行驶路线。 2。
车辆碰撞所遗留残碎的物体(例如:塑件碎片及灯具玻璃碎片等),根据刹车痕迹及遗留的残碎物体,确认和判断车辆瞬间碰撞第一接触点。 二、现场查勘方法: (一)沿车辆行驶路线寻找现场痕迹 ⑴刹车印迹。
车辆遇情况采取紧急制动后与地面磨擦会出现炭黑拖印。 ⑵碰撞、碾压、刮、擦、挤等痕迹。
车辆与车辆、车辆与行人、车辆与牲畜、车辆与其他物体接触后双方留下的痕迹。 ⑶现场遗留物。
车辆发生碰撞后所剥落的漆皮、玻璃碎片、脱落破碎的汽车零件。 (二)确定肇事接触部位 确定肇事接触点。
对处理事故起关键作用。接触点是形成事故的焦点,又是判定事故责任的重要依据。
接触部位是多种多样的,要经过深思熟虑,全面细致地进行分析。 交通事故现场勘查应注意的问题: 第一、办案民警勘察事故现场、制作事故现场图,要求车主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签字时,车主应当签字。
如你对办案民警绘制的现场图有异议应当当场提出并在签字时注明; 第二、办案民警向车主询问事故情况时,车主应当如实向公安机关陈述交通事故发生的经过,不得隐瞒事实; 第三、办案民警因调查取证需要对驾驶员进行酒精、毒品测试时,驾驶员应当积极配合;即使你没有喝酒、吸毒,也应当接受测试; 第四、因抢救伤者的需要,办案民警指定车主或车辆单位预付医药费的,车主或车辆单位应当积极配合。 结论:现场勘查是处理交通事故工作的基础,对于全面分析事故原因,准确认定事故责任,作好处罚和善后调解工作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因此,必须全面、仔细、依法勘查、保证工作质量,同时还必须缩短勘查时间、保证自身安全。
9.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要怎么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是指机动车所有人或者是使用人在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时所应承担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对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设有专章,除却明确规定有关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适用道路交通事故安全法的规定外,对于租赁、借用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已交付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时的责任承担;转让人和受转让对拼装或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致人损害的责任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时的责任承担;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驾驶人逃逸时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分别作出了比较详细的规定。具体的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