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的作家里,余华算是粉丝比较多的一位了。大家想到余华的时候,一般都是想到他地《许三观卖血记》,或者是《活着》。尤其是后者,《活着》的同名电影当年还拿了最佳男演员奖和评委会大奖,也是葛优最富盛名的代表作。作为一个有社会担当的作家,这两本书甚至后来的《兄弟》都可以看作是余华对社会的反思,这几部作品也确实给人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吸引了一大批读者和粉丝。
但,在我看来,倘若真的把这两部作品当成他的代表作,并不是不可以,但比起另外一部作品来,还是要差一点。这部作品就是《在细雨中呼喊》。
余华在80年代成名时,他的标签是先锋作家。所以,从某种程度上来讲,他当年也是属于引领文学潮流的最激进的一批人。先锋作家的书大多深受马尔克斯和博尔赫斯的影响,写作风格上有些出离常规,倘若不是真正热爱文学的人,只是想读读故事的话,这一类的作品很难成为首选。这也是为什么余华的作品中《许三观》《活着》都是为人所熟知的,而《在细雨中呼喊》要逊色很多的原因。
但余华超级喜爱这部作品。一个有立的证据,就是当年董卿主持的“朗读者”邀请他来朗读,他所朗读的内容不是《许三观》也不是《活着》,而是《在细雨中呼喊》的最后一段。书名《在细雨中呼喊》,据说是余华看了瑞典著名导演伯格曼的同名电影《在细雨中呼喊》(又叫《呐喊与低语》)后感叹道:这才是真电影!然后把自己的新书以这个名字命名。无论是真是假,我是很喜欢的,一方面我喜欢马尔克斯和博尔赫斯,另一方面我也喜欢伯格曼。所以读起这本书来,并非毫不费劲,但也确实在感情上和阅读上有了很多亲近感。大家可以欣赏一下
故事的第一句话就是一句马尔克斯《百年孤独》式的开头,接着就是打乱时间的叙事结构。一般情况下,人们写事件也好,任务也好,都是按照时间顺序来的,而《在细雨中呼喊》先锋之处就在于时间的混淆和模糊。他没有按照时间,而是按照意识。形式上显得凌乱,但细细品来让人印象深刻。这类作品需要读者自己把时间理顺,想要作者帮你,那你就是痴心妄想了。 这类作品除了开头比较马尔克斯,结尾也出人意料。书的结尾并非故事的结尾,故事的结尾其实早在书的一半的地方已经告诉你了,但你会发现还有很多内容再继续,毕竟打破了时间的束缚之后,剩下的就是任由自己的意识流涌动。
故事的主要内容是主人公从小到大的成长经历,他自己被过继后来又回到本家,看着自己的父母还有兄弟甚至自己祖父之间的种种事情,然后你会发现通篇充斥着对未来对自己的各种奇思妙想,当然还有恐惧战惊。整本书可以看作主人公自己意识地一次爆发,他想到什么就开始回忆什么,导致时间在他的记忆里出现了各种不协调,但就是这种不协调才让人觉得真实可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