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根据天眼查App公布横店影视制作有限公司与王岳伦(上海)影视文化工作室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案件编号为(2019)京0105民初56906号,原审法院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原告为横店影视制作有限公司,被告为王岳伦(上海)影视文化工作室。
根据判决,原告主张2014年9月11日,我公司与被告签订《电影故事片爸爸的假期投资合作合同》(简称涉案合同),我公司出资700万元拍摄电影《爸爸的假期》(简称涉案影片),其中450万元为制作费,250万元为宣传费。自2015年12月至2016年9月,被告及其关联公司上海酷瓦伊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酷瓦伊公司)共向我公司返还人民币454.56万元,但尚未支付公告费人民币250万元。
王岳伦(上海)影视文化工作室认为,所涉及的合同是投资合作合同,投资是有风险的。事实上,涉及的电影是不知所措的。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合同中字面约定,我们也不需要支付公告费,而且由于原告有450万元的担保协议,实际上已经获得了优于其他投资者的退款。
最终判决结果是,被告王岳伦(上海)影视文化工作室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将公告费250万元退还原告横店影视制作有限公司。
企业搜索APP显示,王岳伦(上海)影视文化工作室股东为王岳伦,持股比例达到100%;王岳伦和他的妻子已经合作了4次。
此前报道
李湘关联公司投资人变更老公王岳伦成最大股东
据天眼查App报道,海南友环互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近期变更了投资方的业务和行业,王岳伦持股比例从49%增至99.9%。
据公开信息,公司成立于2020年6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文化娱乐经纪服务及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另外,微信微信官方账号“翔乐会”在李翔推日直播的主体是公司。
11月初,李翔针对王岳伦退出其关联公司的争议发布了一份文件。她说,“我突然听说我们又上热搜了!谢谢大家对我们家的关心和爱护!我们好,你也要好!”我还拍了两张近照。随后,王岳伦也转发了这篇博文,并写道:“我希望我的妻子大卖!”然而,两人没有解释退出的原因。
根据企业调查,杭州伊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于10月26日变更业务,王岳伦退出公司监事职务,不再担任公司实际控制人和最终受益人,退出前持有公司55%的股份。根据工商资料,该公司于8月22日申请注册商标“李湘工作室”,是李翔的一家附属公司,商标状况正在申请注册中。
王岳伦退出了李翔的关联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