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北京英泰律师事务所
[案例回放]
2019年9月,林在行驶至某路段时与陆驾驶的摩托车相撞。摩托车被撞后,由于惯性撞上了停在4S商店门口的一辆新车。
事故发生后,经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林对事故负全部责任。4S店一辆新车轻微损坏,维修费用不高。然而,4S的商店认为,即使是小事故,买家在出售时也必须得到通知,交易价格必然低于正常的市场价格。林除了要赔偿修车费用外,还要赔偿车辆折旧损失。双方谈判失败,4S商店起诉法院。
经审理,根据评估结果,法院判决林赔偿店折旧损失2万元。
【应泰律师法学理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道路交通事故中,一般不支持车辆折旧损失。但是,损坏的车辆是待售或运输的新车。即使修复,其市场价格或商品价值也不可避免地受到“意外”、“修复”等缺陷的影响,价值贬值明显,易于区分。在这种情况下,车辆的折旧损失应该得到补偿。
本案中,林与陆因驾驶不当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店的一辆新车受损,损害了新车的商品价值。林在事故中有严重过失,应按车辆折旧进行鉴定,并对车辆折旧损失承担责任。
[英台律师提醒]
交通事故损害了待售新车的商品价值,成交价格必然低于正常市场售价。车辆贬损明显,容易区分,新车折旧损失要赔偿。#新车#4S店#摩托车系列
本案中,林与陆因驾驶不当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店的一辆新车受损,损害了新车的商品价值。林在事故中有严重过失,应按车辆折旧进行鉴定,并对车辆折旧损失承担责任。
[英台律师提醒]
交通事故损害了待售新车的商品价值,成交价格必然低于正常市场售价。车辆贬损明显,容易区分,新车折旧损失要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