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车被盗,途中发生事故,造成多人伤亡。小偷也死了。谁负责?
首先,我们可以确定,如果车主在车被盗后立即报警,可以证明车被盗后发生了交通事故,那么车主就不需要承担责任。相关法律明确规定,因交通事故造成被盗、被抢、被抢机动车损坏的,由盗窃者、抢劫犯或者抢劫犯承担赔偿责任。
但在划分事故责任时,也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看。小偷偷车属于盗窃,而后续的车祸是另一种交通事故。如果小偷有醉酒驾驶、吸毒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或者违法驾驶造成交通事故,小偷应承担全部责任。如果小偷也是交通事故的受害者,那么很明显,真正的车辆应该承担责任。双方都违反规定的,按照交通事故责任的最终认定划分赔偿责任。
但由于小偷已在事故中死亡,只有其继承人才能承担连带责任。一般情况下,小偷及其家属的赔偿能力是有限的,对死者和伤者很难实施赔偿。那么医院里无辜的死伤者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有必要找到车辆的保险公司。保险公司需要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垫付抢救费用。保险公司垫付抢救费用时,保险公司可以向交通事故责任人(小偷及其继承人)追偿。
被盗车辆在被盗期间参加交通事故强制第三方责任保险的,保险公司应当在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对于交强险过渡期间发生的为被盗车辆投保的第三方责任保险,保险公司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承担的强制责任可以适用第三方责任保险制度,因此保险公司应当在被盗车辆合法所有人投保的第三方责任保险限额内承担责任。
看了一下,可以看出保险公司的责任是有限的,有一个大前提是车辆购买了三方责任险,目前还在保险期内。
需要注意的是,一旦发生此类事故,综合医院会开通绿色通道救人,相应费用由专项资金承担。
不要以为这种事情不会发生。之前也有类似案例,处罚结果也引起了争议。
据《扬子晚报》报道,几年前江苏省常州市也发生过类似案件。一辆车被偷了,然后小偷开车撞死了人。最后当地法院判令失主赔偿死者11万元。
本案之所以引起争议,是因为车主在交强险到期后没有续保,事故发生在交强险到期后。因此,应处罚车主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车主当然觉得委屈,因为要卖车,所以没续。他们的车被偷了,小偷开车撞死了人。最后,原车车主还是要承担责任的,真让人纳闷。
不得不说,这种贼真的很害人,不仅坑了主人,还伤害了其他无辜的人。
看了上面的案例,似乎普通人能做的就是买车险。不怕一万就怕一千,这样至少可以降低遇到意外情况需要承担的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