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两次的两会即将召开,各界代表也将借此机会为社会各界的发展提出建议,共同推动行业进步和制度完善。
近日,吉利控股集团官方消息称,吉利控股集团董事长李书福今年第19次进入两会。2021年全国人大前夕,李书福公布《关于修订行业标准适应电动汽车铁路运输的建议》和《关于解决货车电动化法规障碍的建议》。
其中,《关于解决货车电动化法规障碍的建议》代表李书福指出:
原标准GB 1589-2016 《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是在传统发动机动力汽车的基础上制定的,但没有充分考虑配备电池系统的新能源汽车的产品特点和动力交换模式的新技术。特别是对卡车最大总质量和车辆长度的限制,已经不能适应卡车电气化和动力交换模式的新技术和新形式的发展。
1.车辆最大总质量障碍:所有电动卡车都配备了电池系统,与同类柴油车相比,提高了服务质量。特别是中重型电动卡车,需要行驶里程在180 ~ 200 km左右,配备的电池较多,自重一般增加2 ~ 3吨,合规运行负荷会逐年减少2 ~ 3吨。
例如,如果四轴中轴汽车装有300千瓦小时的电池,车辆维修质量比传统柴油汽车重约3吨。如果同时装载8辆客车,最大总质量达到39吨,超出36吨标准限值3吨。
在符合性操作中,轴的数量增加到五个。按照现行的货运车辆按轴数收取道路通行费的办法(JT/T 489-2019 《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四轴车至五轴车的道路通行费将增加约15%(每公里增加约0.2-0.3元),运营费用将大幅增加。
目前电动卡车购置成本高,难以与市场上同类柴油车竞争,不利于新能源卡车的推广应用。
2.车长障碍:换电模式为中长途干线和定点物流应用场景下的货运电气化提供了可行的解决方案。考虑到电池模块安装和换电的方便,采用“动力电池组后退”的换电方式,车辆纵向增加长度1400mm,牵引标准尺寸半挂车。铰接式列车全长将达到18.5米,现行规定的长度限制(17.1米)不能满足要求。
鉴于上述货车电气化和重型货车更换新模式和新格式开发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建议补充GB 1589-2016标准中的质量和长度限制。
因此,李书福建议,对于电动卡车,每1kW.h的电量,车辆的最大总质量限值在原有基础上增加10kg,以抵消动力蓄电池对车辆维修质量提高的影响。
采用动力交换方式的汽车列车(铰接式列车)车长限制补充为18.5米,以满足动力交换方式在新能源汽车上的快速推广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