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盲犬作为工作犬的一种,可谓盲人的眼睛。虽然有相关法律明确规定盲人可以带着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但在现实生活中经常碰壁。
据外国媒体报道,美国一名盲人妇女因14次拒绝携带导盲犬被优步司机起诉,最终公司被责令赔偿该妇女11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722万元)。
这位名叫丽莎欧文的女士指出,这位优步站台的司机在成功叫车后被拒绝了14次。因为无法骑车,她被困在旧金山直到深夜,上班迟到,最终导致她失业。
2018年,欧文女士对优步提起诉讼,因为司机“要么拒绝直接乘坐公交车,要么被优步司机骚扰,不想带导盲犬,甚至两次受到司机的侮辱和威胁”。
一名独立仲裁人指出,由于丽莎欧文和她的导盲犬受到司机的不公平对待,优步站台涉嫌以歧视为由拒绝乘客,这是不可容忍的。
然而,优步表示,该平台不应为司机的错误负责。他们根据相关合同对司机进行了监督和管理,拒绝装货不是平台直接造成的。
然而,仲裁员驳斥了优步的说法,即平台应依法向这些特殊群体提供援助,向司机说明这一点,并定期向司机提供相关培训和教育。
欧文女士的律师表示,根据《美国残疾人法案》,导盲犬可以跟随盲人到任何地方,但在一些公共场所却不是这样,这绝对是公开的歧视。
最终,法院裁定优步赔偿欧文110万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