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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新的地方债务条例将引入地方债务,许多问题将被逐一打破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经济之声《天下财经》称,地方债务是地方经济建设的重要资金来源之一。财政部本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的意见》,这个2600字的意见从明年1月1日开始执行。地方债务在实际操作中的一些问题,如行政干预、项目欺诈、资金闲置、过度依赖“借新还旧”等,可能会被一一打破。

新规定的第一个要点是直接指出要“提高发行的市场水平”,杜绝行政干预。对此,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副教授葛玉宇解释说:“新规在提高债券发行市场化水平方面最直观的体现是,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参照当地债券收益率曲线合理设定竞价区间,推动当地债券发行利率合理反映地区差异和项目差异,明确强调需要消除行政干预和窗口引导。当然,在此基础上,地方财政部门也要积极主动,科学设计地方债券的发行计划,适度平衡发行节奏。”

在防范项目欺诈方面,新规明确规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专业机构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出具专项债券法律意见书和财务评价报告,并以此为依据对文件内容进行核实和验证。并对出具的评价意见的准确性负责。”

葛玉玉表示,这项新规的方向性非常明确,是为了解决过去一些第三方机构帮助地方专项债务项目“注水”、“补交”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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