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不超过60000元的月份不扣缴任何税款
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方式的公告;
为进一步支持稳定就业、保障就业、促进消费,帮助构建新的发展格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方式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居民个人在最近一个完整纳税年度内,每月在同一单位代扣代缴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且年工资薪金所得不超过6万元的,当年代扣代缴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时,累计扣除额从1月起直接按照年所得税6万元计算扣除。即纳税人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月份,个人所得税不提前扣缴;在累计收入超过6万元的月份和当年随后的月份,提前扣缴个人所得税。
扣缴义务人应按规定向全体从业人员申请全额扣缴申报,并在《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对应纳税人备注栏注明“上年度每个月有一次申报,年收入不超过6万元”字样。
二、按累计扣缴法对劳务报酬所得先行扣缴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本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宣布。
国家税务总局
2020年1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