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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民间人士起诉中韩政府败诉意味着什么?韩民间人士起诉中韩政府败诉背后的真相

韩民间人士就空气污染问题起诉中韩政府,败诉

【文/观察者网 刘程辉】近年来,韩国国内部分人士常就空气污染问题“甩锅”中国,甚至还有人对中国政府提起诉讼。11日,一起三年前韩国民间人士就空气污染对中韩政府提起的诉讼有了结果,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作出判决,裁定原告败诉。

韩民间人士起诉中韩政府败诉意味着什么?韩民间人士起诉中韩政府败诉背后的真相(图1)

韩联社12日报道

据韩联社11日报道,当天,韩国法院驳回了原告向韩国政府提起的诉讼,就原告向中国政府提起的诉讼作出了不予受理的决定。

2017年5月,韩国公民团体“环境财团”代表崔冽、前农林部长官金成勋等90多人,针对韩国和中国政府提起诉讼,每人索赔额30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1.79万元)。原告声称,中国政府没有尽到污染物管理义务,韩国政府则疏于查明雾霾天气原因、保护国民安全和幸福追求权等义务。

近几年来,韩国一直在与空气污染作斗争。韩国环境部在2019年2月开始实施《有关减少和管理可吸入颗粒物排放特别法》,致力于通过减少大气污染排放、车辆限行等多种措施,治理包括雾霾在内的空气污染。

但值得注意的是,在空气污染问题上,中国却频繁成为韩国部分政界和民间人士的主要“甩锅”对象。

《南华早报》去年报道称,有部分韩国人士想当然地认为,韩国的空气污染物是由盛行风从蒙古和中国带去的,他们还声称所谓“中国工业污染物的增加和沙漠化的加剧使韩国的污染更加严重”。去年早些时候,时任首尔市长的朴元淳(Park Won-soon)也曾声称,根据该国环境研究人员得出的结论,“中国对韩国50%至60%的污染负有”。

韩媒报道称,不少韩国民众认为国内雾霾有83%成因中国。去年中日韩三国专家首次对大气污染物问题进行了共同研究,三国政府联合检查研究结果并发布报告。报告称,韩国来自中国的细微粉尘已经大为减少。自2013年来,中国的细微粉尘释放量已下降了一半。韩国空气污染物中的51%来自本国境内,只有32%来自中国,剩余部分来自日本、朝鲜、蒙古等地。

韩民间人士起诉中韩政府败诉意味着什么?韩民间人士起诉中韩政府败诉背后的真相(图2)

韩国国内也有人指出,就空气污染问题指责中国是不妥的,韩国应关注自己的问题。据英国广播公司(BBC)报道,来自韩国非营利性组织“韩国环境运动联盟”(KFEM)的李志安(Lee Ji-eon)表示,“指责别人永远解决不了问题”,如果韩国要求中国采取行动,首先就得解决自己的问题。

2019年3月,时任我国外交部发言人陆慷强调,对于雾霾的成因,近几年很多国家都很关注,也都认识到这一成因是非常复杂的。对于(雾霾)成因和如何治理,需要本着科学的态度,如果大家能形成合作,当然是很好的。

中韩人士:中国引擎助力世界经济复苏

新华网韩国仁川8月18日电(记者耿学鹏 田明)中国驻韩国大使与韩国企业家恳谈会近日在韩国仁川举行。与会中韩人士表示,中国经济率先企稳回升将有力带动世界经济复苏,期待中韩两国继续加强经贸合作交流,实现共赢发展。

韩民间人士起诉中韩政府败诉意味着什么?韩民间人士起诉中韩政府败诉背后的真相(图3)

中国驻韩国大使与韩国企业家恳谈会近日在韩国仁川市“威海馆”举行。(王婧嫱 摄)

当天恳谈会由中国驻韩国大使邢海明、韩国仁川市官员以及10多名韩国知名企业代表参加,议题聚焦疫情下中国经济形势和后疫情时代中韩合作前景。

邢海明在主旨演讲中说,在疫情极端压力测试下,中国经济显示出巨大韧性,二季度GDP实现正增长,极大提振了国际社会信心。中国将继续坚持多边主义,不断扩大和深化对外贸易投资,推动世界经济恢复发展。

他表示,目前中国市场开放度持续扩大,经济“磁场”引力更强。中韩是率先管控疫情、经济深度融合的近邻,两国具备疫后率先实现经济复苏的优势,希望双方在后疫情时代抢抓先机,共同开辟新的增长极。

韩国仁川市经济本部长边周荣表示,韩中经贸合作在扩大就业、提振经济等方面为韩国地方创造了实实在在利益。韩方对中国经济发展充满信心,期待两国在后疫情时代实现共赢发展。

SK能源公司副社长尹礼善、三星生物公司专务尹镐烈、希杰中国副总裁金泳秀等韩国企业代表表示,中国经济率先企稳回升,有力带动世界经济复苏。韩企将继续深耕中国市场,期待韩中在生物制药、天然气能源、文娱影视、新基建等领域加强合作交流,广大在华韩企愿为两国关系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买房9年才入住,业主起诉房产公司败诉后……

韩民间人士起诉中韩政府败诉意味着什么?韩民间人士起诉中韩政府败诉背后的真相(图4)

办案检察官走进申诉人家中,做和解前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欢迎你们来我家!太感谢了,要不是你们,到现在我还住不上新房子呢!”日前,李梅(化名)对前来她家回访的检察官一个劲儿地表达着感谢。

今年3月,山东省检察院对李梅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检察监督案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但山东省、市、区三级检察机关民事检察部门没有案结了事,而是上下联动,悉心做好双方当事人矛盾化解工作。5月初,双方达成和解,李梅终于搬进购买了9年的新房,这起民事纠纷案件终于有了一个圆满的结局。

买的新房,始终没拿到钥匙

2011年3月,李梅从潍坊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购买了一套房产,后因双方发生了一些纠纷,致使李梅始终没有拿到新房的钥匙。直到2015年7月,公司通知拿钥匙并要求李梅写一份“保证书”。

“让我保证不起诉公司,这个事儿我不懂啊,我不敢写。”李梅到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律师告诉她,按照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约定,现已逾期交房,可以通过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2015年7月,李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交付房产并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但公司却辩称李梅未交齐首付款,且房子已经在2011年10月交付。事实上,该房屋的确在2015年4月办理了房产证。后法院认定李梅已实际接收了涉案房产,且未完成首付款交纳义务,属违约在先,驳回了李梅的诉讼请求。她向潍坊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被驳回。又向山东省高级法院申请再审,再次被驳回。

“我真的交齐了首付款,房子钥匙到现在还没拿到,这些年都是租房子住的啊!”不服三级法院裁判的李梅,于2018年12月,向潍坊市检察院申请监督。

案子结了,事儿还没了

2019年1月,潍坊市检察院指令潍城区检察院协助审查该案。该院民事检察部门审查了卷宗,并接待了李梅,她说的一句话引起了承办检察官的注意,“首付款我肯定是交齐了,贷款都办完了怎么还需要证明呢!我就想不明白,为什么说我没交齐啊……”

承办检察官当即到李梅贷款的银行进行调查核实,调取的贷款材料中一份收据证实了她在2010年12月向公司交纳了全额首付款,且与购房合同上约定的首付款数额一致。据此,检察官认为该案出现了新的证据。

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承办检察官希望能化解双方矛盾,促成和解。没想到,和解工作因双方诉求始终未能达成一致而困难重重。和解无法达成,办案期限却不等人,承办检察官遂建议提请山东省检察院抗诉。

山东省检察院受理后,承办检察官审查了卷宗,并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经集体研究后,认为李梅主张房地产公司逾期交房的举证未完成,原审法院驳回其逾期交房违约金的主张,在实体判决结果上并无不当。根据李梅的诉讼请求,其并未证据证明公司逾期交房,现有证据达不到抗诉条件,2020年3月,依法作出了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

李梅得知不支持监督的决定后很不理解,当时正处疫情期间,面对面交流非常困难,因此她情绪更加激动。尽管山东省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多次电话,说明不支持监督的理由,但她还是无法接受。

检察官调解,化解当事人心结

考虑到地缘优势,山东省检察院安排潍坊市、潍城区两级检察院的民事检察部门做调解工作,化解双方矛盾。2020年4月8日,市、区检察院的两位检察官再次接待了李梅,年近六旬的李梅见了熟悉的检察官,说话都略带哭腔:“俺没读过什么书,觉得案子到了检察机关,你们就要管到底。”

此前李梅申请监督时,承办检察官调查核实了首付款已交付的事实,赢得了她的信任。有了这份信任,她听进去了承办检察官的劝解,明白了双方和解对她来说是最好的结果。此后,在一次又一次的沟通过程中,承办检察官一面听着李梅的倾诉,一面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她阐明道理:虽然房地产公司没有交付房屋钥匙,但已办理了房产证,按照法律规定,该房产已交付,因此,司法机关不支持她主张房地产公司逾期交房的诉求没有错误。耐心细致、将心比心地释法说理,最终得到了她的理解和认同,化解了她长久以来的心结。

而要想让该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与公司的沟通工作也至关重要。前期的和解过程中,检察官始终未能到公司负责人,都是其代理律师出面,并拒绝了原审中的调解方案。考虑到这一点,检察官决定从其代理律师处寻找突破口,向律师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讲明和解的必要性。该代理律师被检察官诚意打动,为检察官与公司负责人搭建了沟通桥梁。后经承办检察官与公司负责人一对一沟通,其同意补偿方案由免除部分物业费提高到一次性支付1万元补偿金并免除部分物业费。

为完全打消对房屋质量、现状等的顾虑,2020年4月中旬在检察官陪同下,李梅到涉案房屋进行了查看验收,为双方达成和解增加了有力砝码。5月初,在承办检察官的见证下,已经纠纷近十年的双方终于签订了和解协议,将涉案房屋交接并免除近五年的物业费,当场交付了补偿金1万元,双方当事人都表示满意。(检察日报 卢金增 封小萃 张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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