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塑竞争力:西安大建中小学幼儿园
张延龙/文 内陆城市西安正在进行国内城市少见的大规模集中投资:3年内将数百亿的资金投向基础教育领域。这些投资旨在增加当地的中小学、幼儿园教育资源和扩大当地的教育公平——加强公办教育。
按照去年10月出台的《西安市基础教育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到2021年,西安将完成新建、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430所,增加学位38.95万个,以满足新增学位刚性需求。为此,西安市级财政设立三年不低于50亿元的学校建设专项奖补资金,给予区县、开发区差异化奖补。
开建新学校
在这样的要求和激励下,西安多个区县已陆续批露了大规模的投资计划。在西安高新区,多所新建小学、初中已在密集开建,按照计划,高新区将投资134亿元,用以新建学校50所;改(扩)建、维修提升学校87所。西安经开区则计划3年计划内投资53亿元,新建和改扩建学校12所,新增学位2.1万个。
2019年4月,本报文章《“网红”西安得与失》曾指出当地面临的问题和矛盾:两年中,西安引入了大概超过百万的人口,落户很容易,但配套公共服务不能一蹴而就,很多人的子女入学问题变得越来越困难,政府在教育领域的投入没有明显相匹配的增长。西安市的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共预算事业费连续低于陕西省平均水平,普通小学的生均公共预算事业费,甚至排在了陕西省内10个地市的倒数第一。而在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支出领域,西安的这项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的比例,也是陕西全省最低的。
新的城市主政者下决心改变这一现状。2019年8月,王浩担任西安市委书记,在到任不久后,西安开始组织针对教育问题的大规模调研,西安第一个市级层面的“大会”也以教育为主题召开,并明确发布了前述行动方案。
根据教育行业的普遍规律,每100万人口大约需要14万个学位,按照西安三年新增学位接近39万的行动计划,对应的是约280万人口的需求,这一方面暴露了之前历史欠账的严重,一方面也展示西安市对西安城市人口规模提升的预期。
另外,在大规模增加教育资源的同时,西安的各项行动正在表明扩大当地教育公平的决心。
最近一个月,西安密集发布了一系列教育政策,包括公办民办同步招生、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全面摇号、以及学校审批地招生等。这意味着之前民办学校提前组织招生或变相选拔招生成为历史。
关乎城市竞争力
长期以来,西安的优质教育资源集中在以当地“五大名校”为代表的民办教育体系,背后利益关系错综复杂,资源的过度集中也让当地家长在面对“小升初”等激烈竞争中焦虑不安,灰幕时有发生。
西安的“五大名校”或背靠开发区国有投资平台,或背靠高校附属学校教育资源,并以民办机制办学可以全市“掐尖”灵活招生,在过去,无论是师资还是生源,都形成了对当地公办教育的不对称竞争优势,致使当地公办教育每况愈下。
2018年11月,教育部曾在通报中对西安市点名批评说:西安市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疏于管理,一度允许一些民办初中违规采取小升初综合素质测评、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点考”等方式掐尖招生,使其在体量、质量上与公办学校拉开较大差距,导致初中教育“民强公弱”,催生民办学校“择校热”,群众对当地教育工作很不满。
教育部曾多次强调,免试入学是义务教育阶段的基本原则,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样不得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但在西安,被称为“528”考试的小升初测评已在过去公开存在多年,并由当地教育局统一组织,联合考试,在公办学校招生之前进行选拔。
优质教育资源的过度集中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利益结构板结。在变相选拔中,对于有些教育机构来说,生源就是资源,而资源也就意味着利益,意味着利益结构和权力结构的呼应。即使是在被教育部公开通报之后的2019年,在全国许多地方已取消小升初测评后,西安仍在坚持“摇号+面谈”的民办初中选拔,通过“面谈”变相选拔的招生比例占6成。由于程序问题,诸如一些学生面谈中品德修养被打0分的丑闻和投诉时有发生。
值得一提的是,大规模的教育投资固然是在为教育基础资源做增量,但许多旨在扩大公平的教育政策,已经在无形中大刀阔斧地调整了西安固化已久的利益结构。一方面,由各级政府主导的投资将主要投向公办教育领域,另一方面,公平的招生政策和全面摇号的推行,也将使当地以“五大名校”为代表的民办教育体系逐渐失去过往的不对称竞争优势,背后利益牵连广泛。
但这些决心和行动将为西安建立更长远的城市竞争力。中国城市的竞争从过去的比拼招商政策、投资项目竞争,已愈来愈演化为产业环境、市场环境和人才环境的竞争,人口流入成为更重要的指标,相对公平的基础教育体系和充足的优质教育资源将成为吸引人口流入的城市竞争力重要维度。
与之伴随的是一些忧虑,诸如当地财政能否负担短期内数百亿规模如此大体量的投资,而且这些投资在短期内看不到具体回报,诸如基础教育公平的扩张是否会冲击当地优质民办学校所谓的“精英教育”体系,进而引发反弹。
不过,当地有官员说,“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是如今的城市宗旨,主政者的态度是,尽管投资巨大,没有短期回报,而且牵扯巨大利益调整,但对于该做的事情,再难也应该下决心去做,市委书记王浩曾有一次在内部会议中感怀:将打到最后一颗子弹为止。
中纪委通告:大三甲院长投案
医药反腐进行时——中纪委通告,一三甲医院副院长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已主动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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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通告,三甲医院院长涉案
近日,中纪委国家监委官网发布通告称,据云南省纪委监委消息:云南省阜外心血管病医院原副院长马某某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已主动投案,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同日,中纪委国家监委官网还发布了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副主任孙某某被调查的消息。
公开资料显示,马某某,1960年2月出生,1983年12月至1984年10月在铁道部铁五局五处医院工作;1984年10月至2011年4月在昆明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工作,历任眼科住院部医师、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门诊部主任、院办主任、副院长;2011年4月至2017年8月任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暨第二临床医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副厅级);2017年8月至2020年5月任云南省阜外心血管病医院副院长(保留副厅级待遇);2020年5月至今在云南省阜外心血管病医院工作(2020年5月免去副院长职务)。
据查询,云南省阜外心血管病医院是一家云南省人民政府与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合作共建的三级甲等心血管病专科公立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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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反腐密集传动态
不过10天左右的时间,多地传出医药反腐的最新动态。
12月23日,路南检查官方发布消息称:唐山市工人医院原产科主任刘某某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唐山市路南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据悉,日前,路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刘恩令决定逮捕。
资料显示,刘某某曾为唐山工人医院集团半壁店医院妇产科主任医师、教授。毕业于天津医科大学。擅长妇科肿瘤的规范治疗、微创手术、优生优育、产前诊断及其它疑难杂症。此前还曾获得河北省医学科技一等奖。
12月19日,据云南临沧市纪委监委消息:临沧市人民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于某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12月19日,太和县公安机关称,此前因多家医院骗保事件,太和县第五人民医院院长已被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普济中医院、东方医院、和美医院这三家民营医院的主要负责人正在接受调查,具体涉案金额仍在进一步核查中。
12月18日,偃师市纪委监察委员发布通报,洛阳市中心医院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兼合理诊疗办公室主任、督查室主任白某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经洛阳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目前正接受偃师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12月17日,长治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发布公告称,长治市沁源县监委对县人民医院药剂科原主任梁某严重违法问题进行监察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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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腐败,多部门重拳出击
近日,就医药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建立问题,国家医保局给出了最后的时限——2020年底前。也就是说,根据国家医保局的要求,还有4天的时间,各省就需要全部建立医药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用信用约束药企商业贿赂的制度,开始进入落地阶段。
国家医保局进一步表示,之后药企参加或委托参加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挂网采购、备案采购须提交守信承诺。对于未提交书面承诺的,自2021年4月1日起,各省级集中采购机构不再接受其新的投标或者挂网申请;自6月1日起,其已中标或挂网的医药产品,如有其他企业保障供应或有替代品满足临床需要的,应予撤网。
在医药招采信用评价制度之下,药企出现医药商业贿赂、实施垄断行为、价格和涉税违法、恶意违反合同约定、扰乱集中采购秩序等行为,均会被视为失信行为,并进行相应的记分,失信严重的药企将面临被拒绝交易,并踢出公共采购市场。
根据通知,自2021年1月起,国家医保局还将建立调度机制,跟踪统计各地集中采购机构工作进展,评估各地制度建设实施进展、典型案件处置效果等,并定期通报情况。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医保局还签署了《关于开展医药领域商业贿赂案件信息交流共享的合作备忘录》,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双方将持续深化治理医药领域商业贿赂协同合作。
除国家医保局的信用手段外,中纪委也在持续扩大反腐覆盖面。早在8月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的一篇文章就指出,各地纪委监委发布的审查调查信息与党纪政务处分信息显示——今年以来,医疗反腐覆盖面进一步扩大,从各大公立医院,到临床试验机构、医药研究所,再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均被列入严查范围。
中纪委进一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能职责,紧盯医疗领域廉政风险点和高风险环节,严肃查处违纪违法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坚决斩断腐败利益链。
国家卫健委也正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医疗不正之风专项整治行动——根据7月24日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印发2020年医疗行业作风建设工作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从今年7月开始直到年末,将重点整治医务人员收取回扣、药企违规营销等行为。
集中整治范围将实现辖区内医院(含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全覆盖,其他类型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部、诊所)覆盖50%以上。
今年6月5日,国家卫健委、公安部等九部门对外发布《2020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强调,严肃查处收取医药耗材企业回扣行为——年底前,由国家卫健委牵头、国家中医药局、国家医保局按照职责分别牵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按照职责配合,严肃查处收取医药耗材企业回扣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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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严禁,金额2000就可停职
国家多部门协作整治之外,各省市也在就打击医药商业贿赂、带金销售、统方等违规行为,进行相应的尝试和探索。
12月25日,广西卫健委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对全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提出廉洁从业“十严禁”要求——明确严禁开单提成,收受红包、回扣等违规行为,上述规定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规定》第九条的6项处罚措施中的第二项显示,医疗卫生机构个人违规所得金额(价值)在2000元(含2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的,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处分。对执业(助理)医师还可以暂停执业六个月以上九个月以下的行政处罚。
个人违规所得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10000元的,情节较轻的给予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对执业(助理)医师还可以给予暂停九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或吊销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也就是说,上述规定实施后,一旦医疗机构及医生收受商业贿赂达2000元,就可按照违规处理,直接暂停执业。
此外,近日 ,上海市卫健委正式发布《上海市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上述办法自2021年2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2月14日。根据上述办法,医师开展商业统方直接记18分,离岗三个月;违反规定接待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代理人记6分。
另据赛柏蓝统计,目前已有上海、北京、辽宁、山东、河北等多省市卫健委发文,开展2020-2022年度大型医院巡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方案要求,针对大型公立医院的巡查要围绕热点问题,重点巡查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落实情况,比如开单提成等。
央地联动部门联手 清理整治长江口水域非法捕捞
央广网上海4月10日消息(记者朱敏 傅闻捷)4月8日-22日,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长江办”)组织江苏、上海、浙江渔政及公安、海事等执法力量,联合开展2020年春季长江口水域非法捕捞清理整治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维护长江口水域生态安全。
4月7日下午,长江办组织召开三省(市)农业农村厅(委)以及交通部上海海事局、公安部长江航运公安局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集中动员部署会。参会人员在听取各地各部门关于长江口水域清理整治情况介绍后,分析了专项执法行动面临的严峻形势,研究提出了专项执法行动的目标、措施和步骤。
4月8日上午,18艘执法船艇、10艘辅助船奔赴指定水域,按照统一指挥、协同联动、密切配合、从严打击的要求,分片包干、蹲点驻守,坚决做到非法网具发现一顶、清理拆除一顶;涉渔“三无”船舶查获一艘、没收扣押一艘;有证违规渔船查获一艘、扣港处理一艘;涉嫌刑事案件查处一起、移送司法机关一起,形成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的高压态势。截至4月10日,行政案件立案8起,取缔深水张网90顶、流刺网97顶、鳗苗网310顶,割掉泡沫浮子541个,扣押违规渔船2艘、泡沫浮子阀7艘、涉渔三无船舶1艘,专项执法行动初见成效。
下一步,长江办将与江苏、上海、浙江省(市)渔业主管部门不断加大合作力度,协调各方执法力量,健全和完善渔业秩序管控长效机制,坚持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继续加大打击力度,从根本上铲除长江口水域非法捕捞行为,为实现长江全面禁捕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