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成绩单现广告,铜臭味教育何时休
安徽潜山市一家小学的期末成绩单上印有一家视力提升机构的广告,校长称是公益性质不违规。2月2日,潜山市教育局基教科一工作人员就此事回应澎湃新闻称,潜山市教育局2月1日成立了调查小组,正在调查此事。(2月2日 澎湃新闻)
禁止任何商业活动进校园,教育管理部门三番五次地强调,可是就是有些学校,非要闯这一制度的红灯。前些日子里报道,山东菏泽出现了红领巾上印广告,随后山东省菏泽市郓城县丁里长镇王集小学生的奖状上也出现了相关眼镜广告,这两个地区出现后,已经让全国的网友纷纷质疑涉事学校存在着严重的利益问题。随后,纪委监委已对相关人进行调查,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追责处理。
前面已经有了相关的教训,可是类似现象再度发生,难道说相关学校负责人不知道教育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吗?即使是不知道相关规定,也应该在新闻上听说过这相同的事件,如今还出现这样的错误,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想的?
即使是公益性广告,学校没有收一文钱,可是这也从侧面说明了,学校在向广大学生推广提升视力的产品,这也是不应该做的。特别是出现这样的事件,也更会让外界百姓猜测,这学校的负责人是不是收了商家的好处呢?否则怎么花费这样大的心思,在小学生期末成绩单上动心思呢?
《广告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生和幼儿的教材、辅导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广告。而如今潜山天柱山镇中心小学做出这样的事件来,是不是严重地违反了广告法呢?
事件出现后,潜山市教育局已经做出回应,对事件相当重视,将按规定做出处理。希望此事件出现,经过媒体报道后,能够给教育部门的领导干部提了醒,那就是教育是纯粹的,远离商业铜臭味,人民的教育才能够体现“人民”两个字。
小学成绩单上印广告,别拿公益说事
近日,安徽潜山市。一位学生家长称孩子在考完期末考试后,学校下发的成绩单上竟然有一家视力提升机构的广告,广告占据了整个成绩单的尾页,并且还了方式与地址。校长回应称,“成绩单是商家印的,一张几毛钱,但这是一个公益广告不收钱,主要是帮助学生预防近视、保护视力。”(2月1日 看看新闻)
小学成绩单上印广告,读到此新闻,心里总是五味杂粮。有人觉得这是小事一桩,可这事恐怕并不能一笑了之。小学成绩单不仅仅是一张孩子凭借自身努力换来的成绩证明书,也是很多孩子自信心和父母长期陪伴收获的重要。一张成绩单好似一张“奖状”,如果沾染了“商业”的味道,就失去了本来的意义。
既然问题已经出现,深究其因,必然少不了的缺失。学校在管理层面没有引起高度重视,只是为给孩子发成绩单而忽视了其他因素,将广告视为一种可有可无的“附加品”,忽视了教育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公益性广告进入成绩单,本身也有值得反思的地方。
广告禁止进入校园,因为这是一个底线问题。广告法明文规定,净化儿童成长环境、学习环境,在幼儿园和中小学,以及孩子们的课本文具上,周边环境和校园环境里,都不能做商业广告。既然规定如此严格,如此明确,为什么会有商业广告“钻进”校园?
值得注意的是,该校虽称此广告为公益广告,不存在商业化因素。可是即便如实所述,这也从很大层面说明了,学校在向广大学生推广其他产品,这也是万万不能做的。孩子尚且年幼,没有独立理性的判断能力,很容易受到一些广告的误导。特别是在近期屡次出现的“广告登奖状”等问题敏感期,很容易因为一时的疏忽引发外界猜测,无意间陷入商业化的舆论圈。在孩子成绩单上“动心思”,无论从道德层面还是法律层面,都应坚决予以制止。
教育纯粹,乱象须用重典,当地教育局已经做出回应,对事件相当重视,将按规定做出处理。启动问责程序,该免则免,该追则追,决不能失之过宽,轻轻放下。唯此,才能根治“广告进校园”等恶疾。
小学生奖状上印广告:涉事校长停职 纪委介入调查
近日,有网友发网帖爆料称,山东省菏泽市郓城县一小学奖状现眼科广告。事件在网络上持续发酵,引发众多网友热议。郓城县人民政府日前发布通报:已对涉事校长作出停职处理,对涉事眼镜店立案调查。
小学奖状现眼科广告
1月21日,有网帖反映山东省菏泽市郓城县丁里长镇王集小学使用印有“山东梁堤头眼科”广告字样的奖状。
郓城县教育局基教科工作人员回应称,因奖状数量不够,老师找到12个"广告"奖状补发给学生,是个别老师的行为。
涉事校长停职
纪委介入调查
1月24日,郓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通报,通报全文如下:
1月21日19时左右,网帖反映郓城县丁里长镇王集小学使用印有“山东梁堤头眼科”广告字样的奖状后,郓城县立即召开紧急会议,第一时间成立工作组,连夜开展调查处置。21日21时30分,工作组对涉事小学发放的印有广告字样的12张奖状全部收回。21日22时,市场监管、公安、卫生等联合工作组对涉事眼镜店进行了彻底检查。
目前,已对涉事校长作出停职处理,对涉事眼镜店立案调查;纪委监委已对相关人进行调查,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追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