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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在法庭上刺伤法官被判死刑是怎么回事?通过具体细节详细暴露

男子在法庭刺死法官被判死刑怎么回事?详细经过具体细节曝光

今天,黑龙江省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吴德仁故意杀人案和原告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并当庭宣判。被告人吴德仁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吴德仁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各种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653,108元。

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查明,被告吴德仁、关某某已婚,育有两子。2020年7月8日,关某某以吴德仁经常对其实施家庭暴力,夫妻关系确实破裂为由,向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双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与吴德仁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本案由双城区人民法院周嘉分院负责人郝建(男,56岁)审理。

本案开庭审理时,关某某向法院提交了吴德仁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和集体土地使用证作为证明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并要求不能将上述证件交给吴德仁。同年9月17日,双城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准予吴德仁与关某某离婚;关某某和吴德仁一家共有房产价值16万,其中一套房子归吴德仁所有。吴德仁给关某某房子打了8万的折扣;家庭共同债务10万元,关某某和吴德仁各承担5万元;吴德仁付了20万给关家养猪。判决后,吴德仁不服,向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对办案法官郝建表示不满。吴德仁请求二审法院改判,对关的房屋折价6万元;关某某承担家庭共同债务7万元;不应该给关某某20万的养猪收入。吴德仁和儿子吴之后,向要了房产证。由于一审判决尚未生效,房产证是关某某提交的,郝建不同意,并告诉他要等到二审结束才能交钱,所以吴德仁对郝建十分不满。

同年11月13日上午,吴德仁从家中取出一把尖刀,前往周家法院向索要房产证。被拒绝后,吴德仁不满,拳打郝建,气馁。吴德仁在周家法院大厅等待庭审结束,再次向索要房产证。后两人进入法庭警卫室,吴德仁用尖刀刺向郝建的胸部。当他试图继续刺伤时,被其他人拦住,并被到达的公安人员逮捕。郝建在法庭上被医护人员救下,死于单刃刺戳胸部造成的肺和肺动脉损伤失血。吴德仁故意杀人案在附带民事诉讼中给原告造成经济损失,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共计65.3108万元。

庭审中,法院组织控辩双方进行法庭调查辩论,被告人吴德仁作最后陈述。公诉机关认为,本案是一起犯罪性质极其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的案件。被告人吴德仁在法庭上公然杀人,肆意侵犯法治捍卫者的生命权,藐视和挑衅法律权威,必须依法严惩。建议吴德仁判死刑。吴德仁及其指定辩护人为吴德仁辩护的理由是,吴德仁已经自首,主观恶意不深,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休庭后,合议庭对案件进行评议,报审判委员会讨论后,再当庭宣判。

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吴德仁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一人,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真实充分,公诉机关指控犯罪。吴德仁及其指定辩护人的辩护意见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不能成立。吴德仁因民事诉讼活动不满人民法官依法履行职责,准备作案工具,公然用刀杀害人民法官,挑衅司法制度,藐视司法权威,践踏国家法律尊严,严重危害社会公平正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他作案动机卑劣,主观恶性极其深刻,社会危害极其严重,后果极其严重,应当依法严惩。他的犯罪行为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依法赔偿。因此,做出了上述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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