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手抄爱鸟周的手抄报有哪些资料
没有了小鸟就没有了树木,没有了树木就没有了新鲜空气,没有了新鲜空气就没有了植物、动物,更没有了我们人类。
在悉尼,无论是闹市区还是宁静的庭院花园,随处可见海鸥和鸽子的身影。在这里人与鸟和谐相处,鸟不怕人,人更爱鸟,人类和鸟成了相依相伴的亲密朋友,共同分享大自然赋予的恩泽和乐趣。
我们的住所附近有一条小河,河边有密密麻麻的丛林和连片的草地,除了海鸥和鸽子,还常见各种灰色、棕色、黑白相间的鸟儿盘旋其间,河里有野鸭和鹳并肩畅游。由于鸟与人关系和谐,去公园喂鸟便成为我和孙女的一桩乐事。小鸟非常聪明,有一次,我连续三天带了剩饭去喂它们,这些机灵的小家伙就认识了我和孩子,第四天去公园我忘记带食品,但鸟儿看见我推着小孩车走来,呼啦啦一下全飞过来,把我和孩子团团围在中间。它们高高地仰起头,眼巴巴地看着我。看到鸟儿企盼的眼神,我后悔自己走得匆忙,忘记给它们带食品过来,于是只好摊开双手,示意今天确实无食可喂,聪明的鸟儿大概明白了我的意思,很快又齐刷刷地飞回栖息的围栏上。
这里的小鸟从不怕人,甚至我们走到它们身边都不会飞走,除非孩子用手去捉,鸟儿才会蹦蹦跳跳地躲着玩。人们对鸟十分珍爱,行驶的汽车发现前面有鸟,会主动停下等小鸟飞走,若发现受伤或有病的鸟,人们也会自觉地救治。在一个可以玩脚蹬船的水面上,一只野鸭不知什么原因,浑身湿漉漉的,一沉一浮游走不稳。划船的游人费了好大劲才把鸭子捞出来,然后交给医生检查鸭子的伤病,并立即进行救治。有个华人老汉给我讲了件有趣的事,说他的小外孙逮住一只小野鸭,想玩一会儿再放走,谁知水中的大鸭子成群结队跑上岸,把小孩团团围住,怎么也赶不走,看着它们虎视眈眈的模样,孩子吓哭了,赶紧松手放回小鸭子,那群大鸭才带着自己的孩子下水去了。
在悉尼,成群的野鸭悠然自得地在河里游荡,鸽子在空中自由翱翔,对此我曾经很不理解,这里广东人很多,馋嘴的广东人几乎无所不吃,在国内他们肆无忌惮,为什么到了这里,面对唾手可得的猎物却不去捕捉呢?后来我明白了,人的恶行或善举是和环境密切相关的,澳洲有着极其严厉的鸟类保护法规,严禁捕杀任何鸟类,餐馆也严禁出售鸟类肉食,违者将被处以高额罚款甚至监禁。对走私鸟类出境,处罚也十分严厉。如走私鹦鹉,要处以数万澳元罚款。有些珍稀品种,如棕榈美冠鹦鹉,每对价值高达十万澳元。一些利欲熏心的不法分子就把鸟蛋包装起来偷运出境,此举如果被警方查获,不但要交纳巨额罚款,还要坐牢,实在是得不偿失。
澳大利亚给鸟类提供了优越的生存空间,鸟儿也努力回报着人们的宽容与爱。这些鸟类都是树木绿地的保护神,担负着保护树木草地的重任。悉尼的园艺工人没有喷洒农药的习惯,因为害虫全被小鸟吃掉了。有一次我在跑马场闲游,见一辆拖拉机正在翻地,在翻出的土壤上,成群的小鸟争先恐后地找虫吃,对拖拉机的轰鸣声置若罔闻。
2.谁有爱鸟周的资料,参考一下“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
我国劳动人民对于鸟类的认识和爱护自古以来就有着传统。远在春秋战国时期(公元前770~公元前221年),孔子提出“覆巢毁卵,则凤凰不翔”(《史记·孔子世家》)的保护鸟类思想。
西周王朝不仅注意保护雌鸟,而且也注意保护幼鸟。 如:“祭祀山林川泽牺牲毋用牝(即雌性鸟兽)”、“毋覆巢,毋杀孩虫胎夭飞鸟”(《周礼》)。
西汉(公元前206年~公元25年)规定:“鹰隼未挚,罗网不得张于溪谷。”“孕育不得杀,壳卵不得采”等等(《淮南子》)。
说明帝王王法规定,不准捕杀繁育的亲鸟,禁止掏鸟蛋。 到宋朝,有关爱鸟护鸟的法令,有“民二月至九月,无得采捕虫鸟,弹射飞鸟”(《续资治通鉴长编》)。
至元代还规定了“严禁狩猎天鹅、鹰隼”的法律。对于鸟类的认识和保护,到了明朝的李时珍(1518年~1593年)著述的《本草纲目》,记述的鸟类有三卷。
第47卷的水禽类23种,第48卷的原禽类23种,第49卷的林禽类17种、山禽类13种。 这部历史巨著,不仅具有医学方面的实践意义,驰名中外,而且,又是我国当时的识鸟爱鸟的总结,体现了我们中华民族对于鸟类认识和爱护的光荣传统和悠久历史。
但是,只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党和政府领导全国人民对爱鸟护鸟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从而推动这项工作进入到一个崭新的时期。 1 爱鸟周的由来 新中国成立以后,公布了一系列法令、法规、通令和办法来爱鸟护鸟,依法保护鸟类。
1952年,东北人民政府发布新中国第一部地方性狩猎法规《东北区狩猎管理暂行办法》,办法中指出:“凡有益林木及农作物或急需繁殖的鸟兽,严禁猎取”。 1958年,中央通知,明确全国野生动物管理和狩猎统一由林业部门负责;1960年林业部提出:“加强资源保护,积极繁殖驯养,合理猎取利用”的方针。
1962年9月,国务院下达《关于积极保护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的指示》,肯定“护、养、猎并举”的方针,《指示》规定了受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83种中,有鸟类15种。 1983年4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严格保护珍贵稀有野生动物的通令》,规定褐马鸡、雉鹑、丹顶鹤、白鹤、黑颈鹤、朱鹮等几十种鸟类为珍贵稀有种,必须严加保护。
1985年6月,林业部公布《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办法》对于鸟类的就地保护的自然保护区的划定管理等作了明确规定。
1988年11月,经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对于鸟类和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等都做出明确规定,同时,公布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单,其中鸟类有225种。 我国对野生动物的保护走上了法制化的轨道。
1981年3月间,中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考虑到鸟类是自然生态系统的一个重要因素,也是一项在艺术、科学、文化、娱乐、经济等方面具有重要价值的自然资源、以及很多种鸟类迁徙于两国间并季节性地栖息于两国的候鸟,为了在保护和管理候鸟及其栖息环境方面合作,签订了保护候鸟及其栖息环境的协定。 此后,为了加强鸟类保护执行中日候鸟保护协定,由林业部等8个部、院向国务院的请示报告中,提出建议在每年4~5月初(具体时间由省、市、自治区规定)确定一个星期为“爱鸟周”。
在爱鸟周中开展各种宣传教育和保护鸟类活动。共青团、少先队、中小学校和动物学会、鸟类学会等单位,可以组织报告会或座谈会,邀请专家讲课,也可以组织青少年到野外、自然保护区、禁猎区、公园去观看鸟类,开展挂置人工巢箱,保护和招引益鸟等活动。
使他们从小树立“保护鸟类,人人有责”的思想,逐渐养成爱鸟护鸟的良好习惯。根据国务院的通知,各省、市、自治区相继发出开展爱鸟周活动的通知,一个全国性的轰轰烈烈的爱鸟活动普遍开展起来。
2 爱鸟周结硕果 根据国务院1981年9月25日批转林业部等部门关于加强鸟类保护,执行中日候鸟保护协定的通知,首先,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确定了每年的爱鸟周(日)。 其次,我国自然保护区作为对于鸟类野生动物生态系统、水源涵养地、自然历史遗迹等不同类型的就地保护,1956年创建了广东省肇庆市的鼎湖山自然保护区。
以后,40年来,自然保护区进入一个蓬勃发展的新阶段。 截至1996年底,全国共有799个自然保护区。
在这些保护区中,有专门保护鸟类的50个以上。 此外,有许多省、市、自治区还评定了省鸟和市鸟。
例如:黑龙江、吉林、辽宁、山西、宁夏、贵州、广东、山东、安徽、内蒙古等,评出大天鹅、丹顶鹤、大白鹭、百灵、蓝马鸡、灰喜鹊、孔雀雉、红复锦鸡、褐马鸡等为省鸟。 广州市还评出了市鸟,号召人们对鸟的保护和爱护。
特别值得庆幸的是,由于爱鸟活动的展开,有些种类和许多地区的鸟类出现了种群增长的趋势。如:被国内外视为极危种的朱鹮,野外种群达60多只,人工饲养下有19只(北京动物园10只,陕西洋县朱鹮站9只);我国丹顶鹤的现在种群数量已达1,400只,加上朝鲜、韩国、日本共计,2,644只,较1996年的2,000只,高出600只。
而且,有些地方不断有许多群众自觉喂养和收养病饿的天鹅、丹顶鹤的爱鸟事迹。 3 我国鸟类物种。
3.“爱鸟周”的由来是怎样的鸟类是大自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宝贵资源。
保护鸟类 对维护自然生态平衡,对科研、教育、文化、经济等方面都具有重要 意义。我国政府对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一直很重视。
1962年国 务院发出的“积极保护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的指示”,其中就 包括鸟类,从此不再把麻雀作为“四害之一”了。1982年2月,国 务院又发出了关于保护鸟类的通知,并同意林业部等八单位提出 的关于每年各省市都要开展“爱鸟周”宣传活动的建议。
由此,各省、自治区都纷纷确定了本地区的“爱鸟周”或“爱鸟 月”时间,广泛开展爱鸟宣传活动。
4.爱鸟周的由来中国的爱鸟周 许维枢 “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
我国劳动人民对于鸟类的认识和爱护自古以来就有着传统。远在春秋战国时期(公元前770~公元前221年),孔子提出“覆巢毁卵,则凤凰不翔”(《史记·孔子世家》)的保护鸟类思想。
西周王朝不仅注意保护雌鸟,而且也注意保护幼鸟。如:“祭祀山林川泽牺牲毋用牝(即雌性鸟兽)”、“毋覆巢,毋杀孩虫胎夭飞鸟”(《周礼》)。
西汉(公元前206年~公元25年)规定:“鹰隼未挚,罗网不得张于溪谷。”“孕育不得杀,壳卵不得采”等等(《淮南子》)。
说明帝王王法规定,不准捕杀繁育的亲鸟,禁止掏鸟蛋。到宋朝,有关爱鸟护鸟的法令,有“民二月至九月,无得采捕虫鸟,弹射飞鸟”(《续资治通鉴长编》)。
至元代还规定了“严禁狩猎天鹅、鹰隼”的法律。对于鸟类的认识和保护,到了明朝的李时珍(1518年~1593年)著述的《本草纲目》,记述的鸟类有三卷。
第47卷的水禽类23种,第48卷的原禽类23种,第49卷的林禽类17种、山禽类13种。这部历史巨著,不仅具有医学方面的实践意义,驰名中外,而且,又是我国当时的识鸟爱鸟的总结,体现了我们中华民族对于鸟类认识和爱护的光荣传统和悠久历史。
但是,只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党和政府领导全国人民对爱鸟护鸟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从而推动这项工作进入到一个崭新的时期。 1 爱鸟周的由来 新中国成立以后,公布了一系列法令、法规、通令和办法来爱鸟护鸟,依法保护鸟类。
1952年,东北人民政府发布新中国第一部地方性狩猎法规《东北区狩猎管理暂行办法》,办法中指出:“凡有益林木及农作物或急需繁殖的鸟兽,严禁猎取”。 1958年,中央通知,明确全国野生动物管理和狩猎统一由林业部门负责;1960年林业部提出:“加强资源保护,积极繁殖驯养,合理猎取利用”的方针。
1962年9月,国务院下达《关于积极保护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的指示》,肯定“护、养、猎并举”的方针,《指示》规定了受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83种中,有鸟类15种。 1983年4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严格保护珍贵稀有野生动物的通令》,规定褐马鸡、雉鹑、丹顶鹤、白鹤、黑颈鹤、朱鹮等几十种鸟类为珍贵稀有种,必须严加保护。
1985年6月,林业部公布《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办法》对于鸟类的就地保护的自然保护区的划定管理等作了明确规定。
1988年11月,经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对于鸟类和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等都做出明确规定,同时,公布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单,其中鸟类有225种。我国对野生动物的保护走上了法制化的轨道。
1981年3月间,中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考虑到鸟类是自然生态系统的一个重要因素,也是一项在艺术、科学、文化、娱乐、经济等方面具有重要价值的自然资源、以及很多种鸟类迁徙于两国间并季节性地栖息于两国的候鸟,为了在保护和管理候鸟及其栖息环境方面合作,签订了保护候鸟及其栖息环境的协定。此后,为了加强鸟类保护执行中日候鸟保护协定,由林业部等8个部、院向国务院的请示报告中,提出建议在每年4~5月初(具体时间由省、市、自治区规定)确定一个星期为“爱鸟周”。
在爱鸟周中开展各种宣传教育和保护鸟类活动。共青团、少先队、中小学校和动物学会、鸟类学会等单位,可以组织报告会或座谈会,邀请专家讲课,也可以组织青少年到野外、自然保护区、禁猎区、公园去观看鸟类,开展挂置人工巢箱,保护和招引益鸟等活动。
使他们从小树立“保护鸟类,人人有责”的思想,逐渐养成爱鸟护鸟的良好习惯。根据国务院的通知,各省、市、自治区相继发出开展爱鸟周活动的通知,一个全国性的轰轰烈烈的爱鸟活动普遍开展起来。
2 爱鸟周结硕果 根据国务院1981年9月25日批转林业部等部门关于加强鸟类保护,执行中日候鸟保护协定的通知,首先,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确定了每年的爱鸟周(日)。 其次,我国自然保护区作为对于鸟类野生动物生态系统、水源涵养地、自然历史遗迹等不同类型的就地保护,1956年创建了广东省肇庆市的鼎湖山自然保护区。
以后,40年来,自然保护区进入一个蓬勃发展的新阶段。截至1996年底,全国共有799个自然保护区。
在这些保护区中,有专门保护鸟类的50个以上。 此外,有许多省、市、自治区还评定了省鸟和市鸟。
例如:黑龙江、吉林、辽宁、山西、宁夏、贵州、广东、山东、安徽、内蒙古等,评出大天鹅、丹顶鹤、大白鹭、百灵、蓝马鸡、灰喜鹊、孔雀雉、红复锦鸡、褐马鸡等为省鸟。广州市还评出了市鸟,号召人们对鸟的保护和爱护。
特别值得庆幸的是,由于爱鸟活动的展开,有些种类和许多地区的鸟类出现了种群增长的趋势。如:被国内外视为极危种的朱鹮,野外种群达60多只,人工饲养下有19只(北京动物园10只,陕西洋县朱鹮站9只);我国丹顶鹤的现在种群数量已达1,400只,加上朝鲜、韩国、日本共计,2,644只,较1996年的2,000只,高出600只。
而且,有些地方不断有许多群众自觉喂养和收养病饿的天鹅、丹顶鹤的爱鸟事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