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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安全用电常识

建筑工地安全用电常识


1.安全施工用电

安全施工用电防护措施 一、规章制度及标准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严格执行JGJ46—88,用电设备容量在100KW以上的经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

2、非持证电工,严禁从事电工作业。从事电气设备和线路维修时,有人监护。

不得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 3、检修电器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并在拉闸处悬挂“有人操作,严禁合闸”的禁示牌。

必要时,由专人监护,严防他人误合闸。 4、潜水泵、泥浆泵或使用手持电动工具等设单一的漏电保护器。

进行野外测量时,金属标杆不要碰触到电线,特别是高压输电线路。 5、若电源线破损,闸刀盒、插座、插头等用电装置损坏,设备外壳带电,应及时请电工修理或更换。

6、作业现场的主、支线电源开关,必须进箱加门上锁,安装漏电保护器,并有可靠的防雨设施。 7、不准带电作业,特殊情况下必须带电作业时,须经过批准,并穿戴好专用防护用品,设专人监护。

8、当遇到高压电线断落时,周围20米内禁止人员入内,如果已在20米内,要单足或并足跳离危险区,防止跨步电压造成触电事故 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 1、保护接地 是指将电气设备不带电的金属外壳与接地极之间做可靠的电气连接。它的作用是当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带电时,如果人体触及此外壳时,由于人体的电阻远大于接地体电阻,则大部分电流经接地体流人大地,而流经人体的电流很小。

这时只要适当控制接地电阻(一般不大于4Ω),就可减少触电事故发生。但是在TT 供电系统中,这种保护方式的设备外壳电压对人体来说还是相当危险的。

因此这种保护方式只适用于TT 供电系统的施工现场,按规定保护接地的电阻不大于4Ω。 2、保护接零 在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电力系统中,将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与供电系统中的零线或专用零线直接做电气连接,称为保护接零。

它的作用是当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带电时,短路电流经零线而成闭合电路,使其变成单相短路故障,因零线的阻抗很小,所以短路电流很大,一般大于额定电流的几倍甚至几十倍,这样大的单相短路将使保护装置迅速而准确的动作,切断事故电源,保证人身安全。其供电系统为接零保护系统,即TN 系统。

保护零线是否与工作零线分开,可将TN 供电系统划分为TN-C、TN-S 和TN-C-S 三种供电系统。 1) TN-C 供电系统。

它的工作零线兼做接零保护线。这种供电系统就是平常所说的三相四线制。

但是如果三相负荷不平衡时,零线上有不平衡电流,所以保护线所连接的电气设备金属外壳有一定电位。如果中性线断线,则保护接零的漏电设备外壳带电。

因此这种供电系统存在着一定缺点。 2)TN-S 供电系统。

它是把工作零线N 和专用保护线Pe.在供电电源处严格分开的供电系统,也称三相五线制。它的优点是专用保护线上无电流,此线专门承接故障电流,确保其保护装置动作。

应该特别指出,PE 线不许断线。在供电末端应将PE 线做重复接地。

2) TN-C-S 供电系统。 在建筑施工现场如果与外单位共用一台变压器或本施工现场变压器中性点没有接出PE 线,是三相四线制供电,而施工现场必须采用专用保护线PE 时,可在施工现场总箱中零线做重复接地后引出一根专用PE 线,这种系统就称为TN-C-S 供电系统。

施工时应注意:除了总箱处外,其他各处均不得把N 线和PE 线连接,PE 线上不许安装开关和熔断器,也不得把大地兼做PE 线。Pe 线也不得进入漏电保护器,因为线路末端的漏电保护器动作,会使前级漏电保护器动作。

不管采用保护接地还是保护接零,必须注意:在同一系统中不允许对一部分设备采取接地,对另一部分采取接零。因为在同一系统中,如果有的设备采取接地,有的设备采取接零,则当采取接地的设备发生碰壳时,零线电位将升高,而使所有接零的设备外壳都带上危险的电压。

3.设置漏电保护器 1)施工现场的总配电箱和开关箱应至少设置两级漏电保护器,而且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作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级保护的功能。 2)开关箱中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器,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安装漏电保护器。

3)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配电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和开关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 4)漏__漏电保护器的选择应符合国标GB6829—86《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要求,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使用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4、安全电压 安全电压指不戴任何防护设备,接触时对人体各部位不造成任何损害的电压。我国国家标准GB3805--83《安全电压》中规定,安全电压值的等级有42、36、24、12、6V 五种。

同时还规定:当电气设备采用了超过24V 时,必须采取防直接接触带电体的保护措施。对下列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 1)隧道、人防工程、有高温、导电灰尘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m 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

2)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

2.建筑施工安全用电措施有哪些

(1)在线路上作业或检修设备时,应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为:切断电源;验电;装设临时地线;敷设临时遮栏、悬挂临时标示牌。

(2)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必须带电工作时,应严格按照带电工作的安全规定进行。

在低压电气设备或线路上进行带电工作时,应使用合格的、有绝缘手柄的工具,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并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体上,同时派专人监护。

对工作中可能碰触到的其他带电体及接地物体,应使用绝缘物隔开,防止相间短路和接地短路。

检修带电线路时,应分清相线和地线。

高、低压线同杆架设时,检修人员离高压线的距离要符合安全距离。

3.建筑工地安全用电新规范内容是什么

建筑工地安全用电新规范内容:

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三级配电系统;

2 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3 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临时用电管理

临时用电组织设计

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应编制用电组织设计。

2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

3 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及变更时,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相关部门审核及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变更用电组织设计时应补充有关图纸资料。

4 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电工及用电人员

电工必须经过按国家现行标准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工作;其他用电人员必须通过相关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安全技术档案

临时用电工程定期检查应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对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外电线路及电气设备防护

外电线路防护

1 在建工程不得在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施工、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等。

2 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周边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符合规定。

3 起重机严禁越过无防护设施的外电架空线路作业。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吊装时,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在最大偏斜时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规定。

4 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规定。

4.建筑施工现场用电安全规范有哪些

建筑工地安全用电新规范内容: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 采用三级配电系统;2 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3 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临时用电管理临时用电组织设计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应编制用电组织设计。2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

3 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及变更时,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相关部门审核及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变更用电组织设计时应补充有关图纸资料。

4 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电工及用电人员电工必须经过按国家现行标准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工作;其他用电人员必须通过相关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安全技术档案临时用电工程定期检查应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对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外电线路及电气设备防护外电线路防护1 在建工程不得在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施工、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等。

2 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周边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符合规定。3 起重机严禁越过无防护设施的外电架空线路作业。

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吊装时,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在最大偏斜时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规定。4 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规定。

5.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用电规范有哪些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用电规范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第2630号文和建设部标准定额司(90)建标技字第5号文的要求,由原能源部电力建设研究所负责主编,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的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1994年8月1日起施行。

详细内容参见: ?re=view

6.建筑施工临时用电规范要求有哪些

最低0.27元开通文库会员,查看完整内容> 原发布者:浅浅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基本原则;组织设计的编制;基本供电系统的结构和设置;基本保护系统的组成及设置规则;接地装置及设置规则;配电箱的箱体结构、电器配置与接线规则又台电装置的使用与维护要求;配电线路设置的一般规定和架空线路、电缆线路、室内配线的敷设规则;电动机械、电动工具、照明器的使用规则;对外电线路的防护措施;防雷措施;及安全用电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等:本文重点是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采用的:TN--S接地、接零保护系统;三级配电系统和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原则施工现场专用临时用电的三项基本原则是:其一,必须采用TN-S系统的接地、接零保护系统;其二,必须采用三级配电系统;其三,必须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采用TN–S接地、接零保护系统所谓TN–S接地、接零保护系统(TN-S系统)是指: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的电源是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四线制的低压电力系统中增加一条专用保护零线(PE线),称为TN–S接零保护系统或称三相五线系统,该系统主要技术特点是:(l)电力变压器低压侧或自备发毛I乏芝中性点直接接地,接地电阻值一较不大于4欧。

(2)电力变压器低压侧或自备发电机组共引出5条线,其中除引出三条相线(火线)L1、L2、L3(A、B、C)外,尚须于变压器二次侧或自备发电机组的中性点(N)接地处同时引出二条零线,一条叫做工作零线(N线),另一条叫做保护零线(PE线)。其中工作零线(N 线。

7.建筑工地常用安全用电的标语

建筑工地 用电十大禁令

一、严禁赤脚、穿拖鞋、高跟鞋及不戴安全帽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二、严禁一切人员在提升架、吊机的吊篮上落及要提升架井口或吊物下操作、站立、行走。

三、严禁非专业人员私自开动任何施工机械及驳接、拆除电线、电器。

四、严禁在操作现场(包括在车间、工场)玩耍、吵闹和从高空抛掷材料、工具、砖石及一切物资。

五、严禁土方工程的凿岩取土及不按规定放坡或不加支撑的深基坑开挖施工。

六、严禁在不设栏杆或其它安全措施的高空作业和单表墙、砖墙上面行走。

七、严禁在未设安全措施的同一部位同时进行上下交叉作业。

八、严禁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包括车间、工场)作业。

九、严禁在高压电源的危险区域进行冒险作业,不穿绝缘鞋进行机械操作,严禁用手直接提拿灯头及电线移动照明。

十、严禁在有危险品、易燃品、木工棚场及现场仓库吸烟、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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