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汽车 > 新闻正文

松江交警提醒:“乘客携带物品”、“撤座”、“遮挡视线”均属违法行为

交通出行,陪着大家,和你我息息相关。近日,松江交警不断加大执法力度,查处了多起“客运机动车违规载货”违法行为。

公共汽车作为一种载人工具,在性能上与卡车有很大不同。为了保证乘客的舒适性和安全性,客车的最大承载质量远小于同级别货车。不言而喻,随意改变汽车内部结构和性能是危险的。

在松江交警近期查处的面包车中,也发现绝大多数小公共汽车在去掉后座后从事货运。但是,擅自改变机动车结构会严重影响安全驾驶。特别是在这些车辆中,存在危险货物非法运输和人货混装的情况。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据统计,12月以来,松江交警在“载客载货”和非法改装专项整治过程中查处违法行为1000余起。松江交警表示,近期将继续加大整治力度,定期整治将继续进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9条,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运载货物。《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4条明确规定,乘用车除车身外的行李架和内置行李箱外,不得载货。客车行李架,距车顶高度不得超过0.5米,距地面高度不得超过4米。

所以,无论从内部结构,技术参数,还是交通规则来说,公交车都是为了乘客,不能载货。乘用车的装载会极大地影响车辆的制动性能,货物的摆动偏差也会影响驾驶行为,同时也会造成驾驶员的视线不佳,容易诱发道路交通事故。

为此,松江交警杨淼提醒广大市民,公安机关将积极配合交通和城管执法部门“共同发现、共同查处”;着眼市场供求侧,牢牢把握车辆使用、运输企业、车辆检验三大壁垒,不断深化源头控制工作。

上海公安机关对“旅客携带物品”和非法改装的执法始终保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格执行“违法必究、违规必纠、处罚必严”。

文字、音频、主播:胡

编辑:沈丽娜

为您推荐的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