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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州交警发布“十大典型交通事故”

为了大力开展道路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渭南市公安局化州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对2020年1-12月发生的涉及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进行了统计分析,根据事故原因和教训,列出了“十大典型交通事故”,分别是:

1.化州区310国道1069公里瓜坡镇李坨村入口发生行人受伤、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8.8事故超速)。事故原因是当事人何某因超速行驶的机动车操作不当发生交通事故。

十次事故,九次事故。加油!如果机动车在路上超速行驶,稍有不慎就会导致车祸和死亡事故。请不要开得太快。

2.8月30日,310国道(化州区莲花寺镇白石村)1055KM 700M路段发生因当事人余未按规定掉头导致双方车辆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车辆在道路上行驶时,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掉头或左转时优先考虑直行车辆。司机要熟记交通法规,遵纪守法驾驶是安全驾驶的原则,这样才能保证安全通行,避免事故发生。

3.8月31日,310国道1071KM 55M化州区桥上桥企业集团门口,电动车司机受伤,双方车辆受损。

车辆在道路上行驶和通过路口时,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进入路口前停车观察,优先让右道来车。守法驾驶是安全驾驶、保证安全通行、避免事故发生的原则。

4.10月21日,在南沙村一组村道上,许在未确认安全的情况下驾驶电动车,电动车司机李受伤,双方车辆受损。

倒车时,随时注意车后情况,在保证安全的同时,再次倒车,避免交通事故。

5.10月14日,在310国道(化州区路口)1070KM 900M处行驶的一方机动车徐与前方车辆未保持安全距离,发生追尾事故,造成两车损坏。

随访距离关系到生命安全。提醒司机开车上路,与同方向行驶的车辆保持一定距离。后续距离一定不能“太近”,否则可能会发生追尾。

6.9月20日,在距离310国道1060公里的西环路丁字路口,正在驾驶机动车右转以确保安全的马某与陈某驾驶的机动车相撞,造成两车受损。

在道路上驾驶车辆通过路口时,转弯机动车辆应当优先让直行车辆通过。司机应该记住交通法规。守法驾驶是保证安全通行、避免事故发生的安全驾驶原则。

7.10月20日,在化州区下庙镇南街村路口,陆某驾驶小汽车从村道驶入道路时未能确保安全,与驾驶电动车的李某相撞,造成李某受伤,两车受损。

车辆在道路上行驶和通过路口时,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进入路口前停车观察,优先让右道来车。司机要熟记交通法规,遵纪守法驾驶是安全驾驶的原则,这样才能保证安全通行,避免事故发生。

8.10月14日,孙谋驾驶一辆重型卡车在310国道上行驶1059公里300米(在紫牌路口),以避免他前面的汽车与刘谋驾驶的一辆小型汽车相撞,造成两辆汽车损坏。

在道路上驾驶车辆,突然变道和强行变道不仅危及道路交通安全,而且严重影响驾驶秩序,容易导致交通事故,降低机动车的通行效率。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也为了道路交通的畅通,请停止非法占道

9.12月8日,310国道1051 km 200 m处(张桥、化州交叉口)一方重卡司机陶某因道路结冰及操作不当,撞向路边,造成车辆、护栏及相关财产损失。

雨雪天气一定要减慢车速,保证前后和两侧的安全距离,防止突然加速、突然转向、突然刹车,保持低速、低挡、低油门行驶。

10.9月8日,在化州区高唐镇红色旅游专线菜园路路口,一方驾驶的小汽车未能保证安全左转,与一方驾驶的两轮电动车冀相撞,造成电动车驾驶员和乘客受伤,双方车辆受损。

在道路上驾驶车辆通过路口时,转弯机动车辆应当优先让直行车辆通过。司机应该记住交通法规。守法驾驶是保证安全通行、避免事故发生的安全驾驶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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