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汽车生产行为,加强事后监管,根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组织上报了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结果。
日前,工信部报告称,在卡车、专用车、拖车、乘用车等四大类传统汽车产品的监督检查中,24家企业的24款车型存在生产一致性问题。
在传统的乘用车类型中,有3家公司的3种型号的产品,以及涉及车内后视镜、座椅头枕、液压制动软管等的制造商名称。与《公告》的归档参数不一致,不符合《公告》的管理要求。这三家车企分别是安徽江淮、奇瑞商用车(安徽)、一汽大众。
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对上述检查中发现的生产一致性问题的车辆依法进行处理。
同时,企业所在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督促企业尽快查明产品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按期落实到位。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去年12月,BAIC、广汽、广汽本田、吉利等25家汽车企业被工信部点名通报。
此外,工业和信息化部宣布,已就上述违规行为约谈25家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并做出处理决定。
工信部将根据违规情节轻重,依法撤销或暂停违规产品《公告》、暂停新能源汽车和新产品申报,并将违规信息纳入企业信用记录和后续重点监管对象。
因此,汽车企业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结果通报制度能够对汽车企业的标准化制造起到明显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