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家产业】近日,《深圳经济特区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如果网络车纳入出租车管理,经营者和驾驶员泄露乘客个人信息,或者经营者和乘客非法使用驾驶员个人信息的,处以2000元至1万元罚款。此外,该规定(草案)还提到取消对出租车颜色和运营区域的限制,以及延长司机的工作年龄等。具体内容如下:
网络车纳入出租车管理,取消出租车颜色和运营区域限制
《条例(草案)》出租车分为巡逻车和网络相关车辆,统一了两类出租车的一般许可条件,然后根据其不同特点设定特殊条件,从源头上引导网络相关车辆进一步融入出租车行业。今后有条件从事两类出租汽车经营许可的经营者,可以依法从事两类出租汽车经营服务。
目前邮轮只能坐四人,网游车种类繁多。《条例(草案)》将两类出租车统一为“七座以下乘用车”,必须符合深圳市对新能源汽车使用的要求。结合特区一体化的实际,取消对出租车颜色和运营区域的限制。
对于巡航出租车,《条例(草案)》提出建立新出租车经营权免费、限量使用制度,经营权不超过5年。车辆经营权通过公开招标或市政府批准的其他方式授予经营者,禁止以租赁或委托等方式转让或给予其他经营者或第三方。
司机的就业年龄从60岁延长至65岁
《条例(草案)》统一了邮轮和网络车司机的许可条件,工作年龄从60岁延长到65岁。
结合长期被诟病的出租车经营者转嫁经营风险的问题,《条例(草案)》禁止经营者通过提前收取合同费用、分摊购买价格等方式将经营风险转嫁给驾驶员。
为了保障司机的人身安全,对于司机认为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如乘客要求前往偏远偏僻地区或夜间驶出特区等,《条例(草案)》规定司机可以要求乘客出示身份证件,并通过上传车载视频到监管平台或陪同乘客到就近公安机关进行验证登记等方式进行身份验证。乘客不配合的,驾驶员有权拒绝载客或提前终止服务。
线上线下的网车“两面”可以拒付运费
《条例(草案)》规范打车。醉酒或精神病患者乘坐公交车,应有陪同人员;除导盲犬外,未经司机同意,不允许携带宠物。
驾驶员未经乘客同意擅自载运他人,或者巡洋舰未按规定打票或者开具相应的客票发票的,乘客可以拒绝支付运费。
网络车实际提供的车辆和司机与网上预定不符,乘客可以拒绝支付运费,网络车经营者可以处以5000元至1万元的罚款。(来源:深圳特区日报;编译/车家蔡丽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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