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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灯光收费不看车北京《物业保安服务质量要求》咨询

据媒体报道,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局公开征求北京市地方标准《物业保安服务质量要求》的意见,该标准规定物业保安要爱护和守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部位、设施和停车场,确保安全、秩序、畅通。咨询将持续到4月17日。

此前,“物业收取停车费不提供服务”的问题一直是物业服务纠纷中的“僵局”。在新的征求意见标准中,特别提出了“保安服务”的规定。

根据征求意见稿,根据物业管理区域内需要护理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实际需要,应配备相应数量的保安人员提供警卫服务。物业保安应当爱护和守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部位、设施和停车场,确保安全、秩序和畅通。根据物业停车管理规定,进出停车场的车辆由人力和技术设备管理,引导车辆有序进出和停放,以保持物业管理区域的开放。

同时,根据物业停车管理规定,进出停车场的车辆由人力和技术设备管理,引导车辆有序进出和停放,以保持物业管理区域的开放。

此外,物业保安也有“巡逻”的责任。根据征求意见稿,在充分考虑物业管理区域和人员流动的情况下,应配备相应数量的保安人员进行巡逻服务。巡视和警戒物业管理区域,维护正常秩序和安全。巡查应由2人以上进行,及时检查、发现、报告和消除各种安全隐患,防止违法犯罪案件和灾害事故的发生。

巡逻期间,物业保安应当劝阻和制止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临时管理规定和管理规定。如果无效,应及时向物业服务企业报告。

对物业保安服务不满意,消费者今后不再投诉。根据征求意见稿,要建立物业安全服务投诉处理制度,设立投诉电话,并指定专人及时、适当、合理地处理投诉。记录和档案应保持完整,改进计划、措施和效果应及时反馈给投诉人。评审和评价改进措施的实施情况和效果,以有效改进和提高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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