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深圳北开往上海虹桥的D2288次列车上,上海铁路警察接到列车员报告,7号车厢男乘客所持身份证与本人不符。警察立即赶到现场进行处置。
随后,民警带着张曼到餐车询问,发现他是一个被法院限制高消费的人,冒用他人身份购票坐头等舱。
张曼说,“我过去常坐头等舱。六十多岁坐二等舱太辛苦了。”
他用同事的身份证买了一等座,用身份证买了二等座票进站。
铁路公安最终依法对张行政拘留5天。违反身高限制令的行为将由当地法院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禁止高消费人群乘坐G头动车组列车的所有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的头等舱座位以及其他非生活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